车险保险公司理赔范围(车险保险公司电话号码大全)
车险赔偿范围和额度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商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车辆保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如下:
一、赔偿范围
1、交强险
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强制责任保险。
第三方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司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直接损失的,被保险人依法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被保险人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发生仲裁或者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被保险人需要处理事故造成的善后工作。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3.车辆损失保险
保险公司在单方面事故中对被保险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车上人员保险
保险公司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事故造成驾驶员或乘客人身伤害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全车盗抢保险
保险公司对因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赔偿金额
1.强制保险:最高死亡伤残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报销2000元。
二、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金额从5万元到100万元不分项。
3、汽车损坏保险:根据实际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保险金额,根据新车购买价格,如新车10万赔偿10万,新车50万赔偿50万。
4、车上人员责任险:1万-10万元/座。
5、全车盗窃救援:根据实际损失在限额内赔偿,最高限额为折旧后的价格。当业主负责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限额为2000元。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100元。
强险理赔范围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分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
具体分析如下:
一、交强险理赔的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返衫陵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包漏戚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二、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三、交强险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四、交强险赔偿程序:
(一)通知保险公司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二)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案情提供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塌饥,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三)理赔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四)款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汽车保险车损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吗?
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车损险捆绑了自燃险、玻璃险、盗抢险、发动机涉水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险和不计免赔险一起进行销售,其中:
车损险主要可保:发生保险事故(如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暴风、雷击、雹灾、暴雨、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或其他保险事故)后,若被保车因此而受到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自燃险可保:若被保车因为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引起火灾而受到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玻璃险可保:若被保车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受到破损,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盗抢险可保:若被保车全车被盗窃或被抢劫,被保险人因此收到直接的经济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发动机涉水险可保:若被保车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导致的发动机受到损坏,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理赔责任;
无法找到第三方险可保:若被保车因为第三者而受到损失,但是却找不到第三方进行赔偿,则保险公司可以承担部分理赔责任
不计免赔险可保:发生保险事故后,按对应投保的主险(即车损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公司可在责任限额内予以理赔。
车损险包括哪些?
车损险包括有主险和附加险,其中主险有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发动机涉水险、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者险、指定修理厂险。附加险是包括了附加车损险绝对免赔率、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修理期间费用损失补偿险、附加车身货物损失险、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失除外特约险。
车损险主险内容:
1、车辆损失险
被保人或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的车辆受损可以进行保障,包括了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导致的。
2、全车盗抢险
保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玻璃险
可赔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但不赔车灯、后视镜、天窗破碎。
4、涉水险
可赔因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不赔因第二次点火导致的损失。
5、自燃险
可赔因车辆自身原因导致的起火,不赔因外界原因导致起火造成的损失或起火仅造成线路损失等情况。
6、不计免赔险
可将免赔额降为0。
7、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如果事故应由第三方赔付,但找不到第三方,那么可全额赔偿。
8、指定修理厂险
可以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车损险的附加险有:
1、附加车损险绝对免赔率
附加车损险绝对免赔20%,就是发生车损险理赔时,扣20%绝对免赔,10000元只能赔8000元,这个是属于减费条款,毕竟是保险公司有部分可以不赔。
2、附加车轮单独损失
车轮损坏可以赔;车损险主险是不赔车轮的。
3、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负责赔偿车辆由于碰撞意外导致车辆上新增社保的直接损失,如加装的制冷设备、电动座椅相关的。
4、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
投保以后车辆划痕可以赔。
5、附加修理期间费用损失补偿险
汽车损坏送去维修期间,每天给予一定的赔偿,赔付保额投保时约定,这种适合营运车,减少维修期间损失。
6、附加车身货物损失险
投保以后可以赔偿车上装载的货物,当然要去提供货物清单和发票等,便于确认损失。
7、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失除外特约险
投保以后,发动机进水损坏不赔,属于一个减费条款,勾选以后,车损险保费会便宜。
车险商业险赔偿范围
车险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主要为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汽车保险理赔的范围是什么
汽车保险理赔的范围如下:
1、第三者责任保险。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机动车的交强险办理流程: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汽车保险理赔的范围是什么
一、汽车保险理赔范围
购买不同的车险,理赔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1、第三者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需要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2、车辆损失保险:
在单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车辆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车上人员保险: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各种意外事件造成车上司机或乘客人身伤害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全车盗抢保险:
车辆因被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5、车身划痕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车辆外观出现各种划痕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6、玻璃单独破碎保险:
无明显碰撞痕迹时,各玻璃出现单独损坏时保险公司做出赔偿;
7、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以上商业保险部分,保险公司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风险设定保险赔偿限额,最高赔偿实际损失的80%,如投保本不计免赔后,可获得全部赔偿。
二、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扩展资料:
车辆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也称作汽车保险。它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参考资料:车险理赔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