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环境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
动物园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
法律主观:
动物致害责任适用 无过错责任 归责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
法律分析:饲养宠物致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
法律分析: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
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只要受害人没有主动逗弄或者伤害动物,没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说明不是由于自身过错导致的损伤,此时饲养动物的人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应给予赔偿。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因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不得放任、驱使动物恐吓、伤害他人;
3、不得污染公共环境卫生;
4、不得放任动物在城市道路上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5、不得遗弃、虐待动物;
6、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动物尸体;
7、不得占用建筑物共有部分养动物;
8、单位饲养的烈性动物应当圈养、拴养,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确需离开护卫场所的,应当将其装入动物袋或者动物笼;
9、饲养的母动物繁殖的,在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处理,或者送交动物收留场所;
10、不得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养动物的免疫证件、犬牌、标识;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动物园动物侵权属于无过错责任
法律主观:
饲养动物侵权是无过错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饲养人侵权责任
法律主观:
我国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但如果受害人故意,则免除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果是重大过失,则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谁应该对动物侵权承担责任
法律主观:
第七十九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八十四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二、动物侵权的免责事由既然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原则,说明其属于特殊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27条只要受害人和第三人具有过错,即导致侵害人完全免责,是极其不恰当的,严重不符合特殊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对此,《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83条作出重大修订:(1)将受害人的过错限制解释为故意与重大过失:①被侵权人故意的——侵权人完全免责;②被侵权人重大过失的——侵权人仅减轻责任而已;③被侵权人一般过失的——不作为侵权人的免责事由。三、动物侵权承担何种责任(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