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没有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父亲的房子没有遗嘱如何继承
父亲的房子没有遗嘱的处理方法如下:
1、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房产的一半归母亲所有,房产的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被继承;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
3、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4、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的手续如下:
1、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需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需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需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定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
综上所述,父亲去逝,母亲还在,房子首先依照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进行继承,如果都没有的,该房屋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的情况下,房产的过户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过户处理,可以由同一顺位继承人中的一人获得房产权,并对其它的人员进行补偿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 父母去世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1.协商继承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是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二、房产继承登记手续是什么?
(一)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五)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对于父母去世后没有对房产的过户情况进行明确认定的,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法定继承处理的,具体的房产过户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房产产权来进行认定,如果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有异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父母双亡后没有遗嘱房产怎么继承
父母双亡后没有遗嘱房产的继承具体如下: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该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同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遗嘱房产的继承的手续具体如下: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资料。
综上所述,父母双亡后没有遗嘱房产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该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同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立遗嘱,房产如何继承
未立遗嘱,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的规则: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怎么继承
法律主观:
父亲去世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房产。父亲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继承权,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父亲的部分划分清楚,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房产份额,也可以协商由某一位继承人继承房子产权,以现金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母都过世了没有遗嘱房产儿女都能继承吗
父母都过世了没有遗嘱房产儿女都能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产继承过户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确认继承权利:需要出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以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2、调查房产信息:需要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信息,如房屋地址、面积、权属证明等;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等;
4、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需要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继承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
办理过户手续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办理过户手续时,应注意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如果继承人为未成年人,则需要监护人代其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被继承人名下有多处房产,需要分别进行过户手续;
4、办理过户手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
综上所述,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