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哪个更好)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不同: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4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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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条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指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1、目的性不同
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而借条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刚刚借出钱财这个“流动”的事实。
2、性质不同。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欠款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3、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为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欠条是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的法律证明力大于欠条。如果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的法律证明力小于借条。当事人持欠条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除了需要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如果欠款人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实施,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如果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具体如下:
1、借条和欠条除了都可反映某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和事实外,两者无论从外在的表现形式、体现的内涵大小,还是形成的原因来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过不能简单地比较其证据效力的大小,并进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结论。
2、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需要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所依据的事实(如买卖业务的事实,这是货款的诉求赖以成立的基础和依据),以说明欠条的来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这种对事实的主动陈述是人之常情,属于一般的常识性的东西(从法理的意义上讲,这是附随于一项诉讼请求之中所应提及的事实),如果对方当事人对此事实主张有异议(包括否认、抗辩等),特别是作出直接或间接否认的意思表示时,这时光凭欠条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若想胜诉,往往还需要进一步举证(如提供买卖业务关系的送货单、发票等)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或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这时,原告在诉讼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3、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借 条
今因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借到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整)。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期还本付息,借款利息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选一)_________。借款由出借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交付借款人,借款人已实际收到上述借款。
如到期未还清,借款人愿承担出借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等其他费用。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出借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二选一 )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特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另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方面。
2、大写数字参照: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签字的地方同时按手印。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一、借条与欠橘悉条的区别是什么
1、借条与欠条的区别是:
(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借条本身是借做核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但出具欠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的;
(4)证明力不同。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欠条持有人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哪些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圆胡乎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