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集体土地商铺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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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那么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我通过案例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费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什么区别
1、补偿标准不同。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一般采取重置成本进行补偿,实践中各地普遍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则采取由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权利人救济渠道不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已经完成土地征收,但未给予房屋补偿、且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针对实践中遇到的土地征收已经完成、但是房屋补偿尚未完成的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有哪些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相对来说,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是复杂的,涉及的不仅是房屋拆迁问题,更多的是土地征收的问题,关系到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与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并不能得到有效的救济,即便对拆迁征地补偿和安置有异议,也不能阻止拆迁征地的进行。因此,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不仅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目前来说也是还没有出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也是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来收取。
2、《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这种也是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同时要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这个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这种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3、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这个也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一般来说也是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这种也是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也是根据了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还会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这种也是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这样也是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这个已经超过了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这种也不会再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这个也是由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这些情况来定价。
总结:关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这个标准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同时也还会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一般如下:
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2、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一般如下:
1、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2、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
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引用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集体土地上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集体土地上自建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1、房屋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
2、对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下列费用: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房屋补偿费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按国家政策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