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可以中止吗(破产清算申请案件可以中止)
诉讼中被告破产清算应中止还是驳回起诉
法律主观:
公司已经破产清算还能被起诉。因为清算组会清理公司财产,代表公司完成未了结的诉讼,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此时才能注销。未经依法清算的公司不得注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算的中止与终止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清算的中止指的是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等情形导致的程序中断。终止指的是清算程序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并办理了注销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如何中止破产清算
法律主观:
当破产案件的债权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可以中止破产清算行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破产公司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可以中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破产程序能否中止
法律分析:不能。破产程序一旦开始,将是不可逆的,因此也是不可以中止的。因为如果已经启动了破产是不可以停止的,在申请破产之后就应该交给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程序能否中止
法律主观:
破产程序不能中止,一但开始,就是不可逆的。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是,法院宣告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法律客观: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过程发现犯罪要中止吗
需要中止。
对于立案侦查或者重大案件,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中止破产清算程序,因为这些案件可能涉及涉及刑事法律责任,破产清算程序可能会对相关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程序一般会被暂停,等待有关机关的相关处理。如果调查和处理结束后,有关机关认为可以恢复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辖法院可以再次恢复清算程序。
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发现犯罪行为,清算人应当立即向有关机关报告,并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和处理,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涉及到重大犯罪行为,如诈骗、贪污、挪用公司财产等,清算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其开展调查。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能否中止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可以中止。如果具有破产的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进行清算,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情形的,则经法院审查后,可以裁定中止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