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咋分割(离婚后房产分割)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何操作?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1、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后自盖的房子如是其他人的房屋产权另说)。
2、小孩不能分割财产,但是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法院一般对其适当照顾,财产分割稍多于另一方。
3、孩子的抚养费不按财产分割多少,夫妻协商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出抚养费一方的经济水平、当地生活水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离婚后的房产如何分割
法律主观:
房产离婚后的分割: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没有约定的,如果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如果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后房屋怎么分配
法律主观:
一、离婚后房屋如何分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 共同共有 。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 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父母离婚农村房子归谁 离婚怎么处理农村房屋
夫妻可以协商约定房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离婚房屋过户流程
流程如下:先准备好材料。离婚协议书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交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诉讼离婚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的,需要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 带着这些资料去房产部门申请。
法律客观: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分割离婚后房子归谁?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法律主观:
离婚 分割房产一般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话,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平均分割,但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去进行判决。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的行为,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夫妻二人离婚后房产分割方法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1、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立案。
3、法院立案之后,应当对离婚诉讼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必须按照审理的情况作出正确的判决,并且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宣判。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