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借款合同与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一, 借款合同 与 借条 的区别是什么 1、借据与借款 合同成立 的方式不同 根据《 民法典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 《民法典》(2024.1.1生效)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 借据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 债权人 )“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3、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 债务人 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二,借款合同与借条的联系 借据和借款合同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 债权债务 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借据和借款合同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二者都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依据,借款合同、借据成立(存在),说明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约定成立;并且,一般来说,在诚信原则指导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将实际成立和存在。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资金流动越来越频繁,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经济意识。在现在很多的 民事纠纷 或者是经济案件中,很多的案件就是因为当事人法律意识的缺失,导致自己血本无归,在法律含以上,也存在着一字差千里的情况,出现 经济纠纷 。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的异同点?
我们往往把借款合同分为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信贷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企业或自然人达成的将货币交由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使用、收益,公司、企业或自然人按借款期限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还本付息的书面协议。在这种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合同当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即贷款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借款中的“银行”,不限于人民银行、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而是泛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非金融机构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支付利息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有个更为熟悉的名词即“民间借贷”。事实上,借贷的含义,通常是指一方当事人将金钱或者物品借给他方,他方在约定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物品返还的行为。借贷的标的物一般包括两种,即金钱和物品。因此,借贷包括借款和借物(借用)两种情况。
借款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
2、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3、《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5、《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法院均可以管辖。
分析:一、民事案件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拓展资料】
二、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如无明确约定,即原告所在地。
有约定的,按约定;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
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区别
法律分析:本质上差不多,相对讲借款合同可以是向银行借款的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包含民间借贷合同。
从最高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分析,民间借贷与一般借款存在以下几点差别:
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法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
借款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调借款的交付
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二、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
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三、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合同法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拓展资料】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则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借钱的情况,这个时候大多数都会写借条或者签借款合同,这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借款合同一般用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如果是私人借款,尽量以借条为主。不过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将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时间,以及还款期限等内容,写的详细清楚一些。
其实很多人会因为还钱的问题,从而爆发相应的矛盾,甚至导致两个人连朋友都做不成,这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而且在生活当中有这样一句话,“借钱容易,还钱难”,所以很多人急需用钱的时候,别人都不会将钱还给自己。如果属于私人借钱,这个时候不要因为两个人比较熟,就不用签借条或者直接将钱转给他人,这样日后要钱的时候,还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尽量将事情拿到桌面上来讲,让对方打一个欠条,既能够证明对方借自己钱了,而且日后出现不还钱的情况,也可以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进行上诉。
不过很多人会在借条上面做文章,只写了自己的名字,借钱、时间以及还钱时间,其他的内容不会多写。这样的借条能够起到的作用,还是比较小的,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争议,一定要让对方写清楚,除了几项必要内容之外,还要写上借款用途,另外双方都要签上名字,盖上手印。不过最好有担保人在旁边做证,也要让担保人签上名字,这样就不怕对方不还钱了。
民间借贷和金融机构借款的区别
1、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不属民间借贷范畴之列。
2、金融机构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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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和贷款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