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新规定是什么(增值税起征点是什么意思)
2024增值税起征点
我们知道对于企业来说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规定小微企业在税务上达到要求可以得到减免,那么对于今年来说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2024增值税起征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2、2018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2018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口径如下: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即: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月营业额没有达到标准的话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这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增值税起征点2024
一、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相关政策
开始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年36号文,现行有效)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年36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年76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24年13号文,过期失效)
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税2024年11号文,过期失效)
也就是说,目前有效的条款仅是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经查询,各地税局都是按上限规定本地的起征点。
增值税起征点最新规定2024
一、基本规定
1.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特殊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发票开具
1.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即:如果2024年12月31日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4年12月31日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2024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了免税发票,则开具免税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四、纳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五、其他征收管理
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4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4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2.纳税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该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最新规定2024
1、个人缴纳增值税的起征点按期纳税为5000-20000元;按次纳税销售额300-500元,具体由各地的财政具体规定。
2、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4、第五十条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5、(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6、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7、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8、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
9、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0、扩展资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11、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12、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3、(二)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4、(三)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5、(四) 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6、(五)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024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
法律分析:
一、小规模征收率3%降至1%延期到今年年底。二、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三、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延期到今年12月31日。四、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六、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八、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九、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十、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十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4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二、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三、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延期到今年3月31日。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一、《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三、《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财政部_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_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四、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2024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2024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为30万元,意味着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低于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2018年增值税法》及财政部等多个政策文件,从2024年开始,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逐步提高。2024年至2024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25万元。到2024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将提高至30万元。增值税起征点是指企业年度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数额,则可以不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的起点。起征点的提高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免征增值税,减轻了他们的负担,同时也推动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免征增值税,但个体工商户还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其他税费,如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并且,如果个体工商户的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就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有哪些税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一些税务减免或优惠政策,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部分印花税政策、起征点高于一般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等,还可以享受税务人员上门服务等便利的服务。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享受这些税务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时缴纳各项税费,并且提供真实、合法的财务报表和票据。
2024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意味着更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到税收减免的好处,推动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但同时也需要提醒个体工商户,按时缴纳各项税费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四条 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交税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国家的税种分为这几个类型:税收种类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其中流转税类有一种非常常见的类别增值税,那么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的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吧。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财政部公布财政部令,增值税起征点有较大幅度上调。
二、分类
1、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不同类型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较大区别。
三、增值税起征点
根根据最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增值税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税种。增值税也是在我国的收税最多的大税种,占到了全国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我也给大家普及了增值税的三种类型:生产,收入,消费。我国对增值税的规定也有了新的起征点,希望我的整理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