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伤者医药费谁来垫付(事故中伤者住院医药费谁来交)
交通事故伤者医药费谁先垫付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我国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所以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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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后伤者在医院的费用谁出
车祸事故后伤者在医院的费用谁出具体如下:
1、首先要看事故责任是不是双方的,这个事故中的双方是没办法具体确定的,只能是简单的判定,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
2、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是不会垫付医药费的。何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
3、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了,就可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了,肇事方没钱的,可以找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医药费;
4、等伤者出院一块算账,或者等伤者治疗终结后一并处理。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2、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对无收入但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其计算依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药费谁垫付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药费由保险公司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出车祸后的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3、提交索赔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警,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进行理赔,赔偿对方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撞人后医药费由谁垫付
机动车撞人后医药费由谁垫付,需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2、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3、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5、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处理具体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车祸医药费谁垫付?
如果您在车祸中受伤并需要进行医疗治疗,医药费由以下几种途径垫付:
1. 保险公司:如果您在购买车辆保险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车辆保险中包含了第三者责任险或全险等相关险种,那么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医疗费用的理赔,保险公司会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后进行赔付。
2. 肇事方:如果事故责任在对方车辆驾驶员或其他责任方(如施工方等)身上,您可以向对方索赔,索赔金额应包括医药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等。
3. 责任分摊:如果事故责任在您和对方车辆驾驶员都有一定的责任,那么您需要和对方商量责任的分摊比例,并在此基础上相应地进行医药费用的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在索赔前您需要及时就诊,妥善保留好医药费用发票、检查报告等证明医药费用的相关文件,并尽快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以便稳妥地解决医药费用的问题。此外,建议您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到场勘查,以便及时解决赔偿责任和保障自身权益。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出了车祸医药费可以本人垫付,也可以由对方垫付。如果无人垫付的,保险公司以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I费损失赔偿;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赔偿;没有固定收入,砉人不能证明琪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按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评价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车祸责任方一定要垫付医药费么分三种形式
发生车祸之后,第一时间查看是否需要救治,及时的拨打120或者是自己送去医院即可,避免事故的严重化,而救治的过程中,医院是需要先支付一定的医药费的,那么这个医药费谁出呢?
车祸责任方一定要垫付医药费么?
不一定,车祸发生之后若是有需要治疗的,责任方可以主动垫付医药费,也可以让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具体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定,一般是建议责任方主动垫付医药费的。
我国没有规定事故责任方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不仅责任方不需要垫付,如果责任方不存在酒驾、逃逸等情况的,保险公司除了在对方受伤严重,需要抢救的情况下有垫付费用的责任以外,其他情况下也不需要垫付。
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况分三种形式:
【1】肇事一方先垫付,等划分事故责任后再进行清算;
【2】受伤者自行垫付,再按照法律走理赔程序;
【3】肇事者和伤者协商垫付,理赔时再清算。
如果在车险事故中对方全责,及不涉及有责方伤亡,可直接联系有责方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有责方有伤亡,无责方也需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因交强险条款中规定无责方的交强险需无责赔付有责方人伤费用最高1800元,死亡伤残费用最高1.8万。涉及无责方合理的施救费用也可得到赔付。
车祸责任方怎么划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综合来说发生事故需要救治的话,责任方是否垫付医药费,可以咨询下自己的保险公司,若是垫付了医药费记得留下凭证,后续赔偿的时候,垫付的医药费是可以用来抵扣赔偿金额的。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医疗费先由谁垫付
当事人出车祸对方全责,则受害人的医疗费一般是保险公司先垫付或者责任人先垫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此受伤方,在面对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时,也要及时治疗,以免耽搁最佳治疗时间。
医疗费用在产生后,通常由这三方共同承担:受伤方、肇事方、保险公司。但是根据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赔偿比例会有所不同。
一般车主有给车辆投保保险的话,是不需要车主自己掏钱垫付医药费的,但是,如果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慢的话,则需要车主们先垫付费用的,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全责方不愿意先行垫付费用的情况,可能会是以下的三种情况:
1、可能车主本身就没有保险,或者是只投保了交强险,由于事故的后果较为严重,车主的赔偿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无法承担赔偿责任;
2、害怕受害者漫天要价,所以采取推辞、消极地对待善后事宜;
3、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伤害,或者是因为自己先违法、后肇事逃逸,所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车祸后伤者医药费该由谁垫付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请事故责任一方垫付医药费用。对方拒绝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联系保险公司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现行垫付抢救费用,受害人也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用,待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双方责任承担比例后,凭医疗支付凭证向对方索赔医药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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