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怎么办)
有限公司资不抵债股东如何承担债务
法律主观: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债务承担 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滥用 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 利益,应当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如何补充注册资本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对公司补充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有限责任公司对超过其全部资产的那部分债务需要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进行补充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
公司没钱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没钱偿还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因为按照规定,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宣告破产后会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所得的破产财产将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破产财产可分配的,破产程序将终结。
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如下:
1、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涉及个人财产;
2、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上诉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清算。清算企业债务的清偿能力,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如企业实收资本少于注册资本应补足各自认缴资本;
3、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所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破产清算的程序: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没钱偿还债务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因为按照规定,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宣告破产后会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所得的破产财产将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破产财产可分配的,破产程序将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有限责任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
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有限责任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近现代公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他克服了无限公司股东负担的因公司破产而导致个人破产的风险,便于人们投资入股,是广泛募集社会大量资金,兴办大型企业最有效的手段。这一专用语多用于组建公司或者企业,以表示该公司或者企业的性质,如“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注册公司需要:
(1)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公司住所;
(2)能够认缴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的、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
(3)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投资人、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明;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及权属证明;
4、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应具备的其它申请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资不抵债,是不是可以申请破产?
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时,许多人会选择申请破产,宣告创业失败,但是许多人有疑问,为什么要申请破产呢?直接关门倒闭就可以了呀,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就来和大家解释一下,顺便说说关于破产的相关知识。
一、破产的概念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二、公司为什么要申请破产呢?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实际上,尽管破产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是一种企业经营失败的结果,但一定程度上,破产反而是对企业,尤其是是对公司股东一种保护。
因为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是有限责任的,是以他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的,那么在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时候,将公司申请破产,将剩余的财产偿还债务,无法偿还的部分也无需股东再进行偿还;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公司确实经营不顺,无法偿还,不如申请公司破产,进行清算,将剩余的资产予以变卖来部分偿还,也是一种更优的选择。而且,申请破产,在情况符合的情况下,还可以进行破产重整,可能会有新机会产生。还有申请破产之后,就不需要缴纳国家的各种税收了。
三、破产的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四、恶意破产
一般说来,国际司法界通认恶意破产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情况:
一种是债务人以恶意申请破产的方式借以逃废债务;
另一种是债权人以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为目的恶意提出破产申请。
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申请人是恶意申请破产,则不会再受理其破产申请,即使是已经受理了破产申请,也会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这就能杜绝一些企业试图通过申请破产来逃废债务等。
有限公司资不抵债法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资不抵债了,怎么办?
首先,资不抵债叫破产,资产变现有序还债叫清算,收购你的破烂资产叫重组。
破产就是丧失偿债能力。清算就是在丧失偿债能力后,将债务人现有的资产处置掉并按照一定规则偿还全部债务。资产重组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联系前面的两个名字,我估计你这里的资产重组应该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说白了就是通过债权人减少债权、引入新的投资人或原有的出资人出局的方式,使企业轻装上阵起死回生。
既然已经资不抵债,那处置资产的意义何在呢?其次如果债权人已经起诉,资产被查封或被冻结是无法处置的,很多资产在融资时已经办理了抵质押的也是无法处置的。那么这个时候向法院申请破产其实是对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因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履行了有限责任后就不必再追加偿还了(签订了个人连带责任的除外),通过法院来召集债权人大会,按照法定的流程逐个清偿即可,超出部分由法院来认定是否需要追加股东责任,不需要的股东可以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