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企业可以以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劳务出资吗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可以以劳务的形式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劳务出资吗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可以出资吗?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在理论界中对劳务是否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存在较大争议,因为有的股东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的方式是比较特殊的,有一些特别的贡献,如为公司取得某种权证,但是公司法的规定并没有把劳动列为出资的一种方式,因为劳务出资与其他出资形式不一样,下面就让我来告诉大家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是否可以出资的法条。
一、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可以出资吗?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显然劳务不属于非货币财产,而且难以用货币估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因此,与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不同,公司法实际是不允许公司股东用劳务出资的。毫无疑问,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不够完善的现行法律下,允许劳务出资会造成股东之间的权利侵害,尤其是对小股东而言。但随着人力资本价值的不断上升,并广为社会所接受,劳务出资的限制对于经济发展的限制也日益明显,但限于目前的法律规定,劳务出资尚属违法。但在实践中,未尝不可以采用其他的方式来处理人力资本的价值问题,比如说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之间免费转让股权(股份),比如公司盈利后以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免费转让股权(股份),比如以协议的方式设立期权等。
二、《公司法》对公司最低注册资金的规定
1.《公司法》降低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
原《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行业和分经营模式确定,商业批发公司和生产型公司为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为30万元,咨询行业的公司为10万元。
《公司法》确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法定资本金为3万元。
原《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500万元。特殊行业,法律、行政法规对最低注册资本金有较高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公司法》确立注册资本的分期缴付制度。
《公司法》修订采用了有期限的分期缴付资本制。
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其余的部分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关于出资形式方面,法律调整了原来的表述,除货币外,把过去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扩大为“知识产权”,这就包含了著作权、版权等智慧财产权,并且增加“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为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种类的有价财产的出资如采矿权、股票等有价证券等预留了法律的空间,对过去限制技术出资不超过注册资本20%的规定,修改为以货币出资的部分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综上所述,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是不能够作为出资的,劳务与资金出资有着本质的区别,劳务出资有着较强的人身属性,不能够转让,也难以评估,其不具有出资标的物的资格,公司法明确规定出资资本应当具有确定性,这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市场秩序,也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