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刷的信用卡离婚时怎么算(婚后男方欠信用卡,离婚时女方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故意刷对方信用卡
法律主观:
看情况: 一、该信用卡是夫妻婚后才办理的,并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则该信用卡是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刷对方的信用卡不违法。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涉嫌 盗窃罪 ,是违法行为。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 时, 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 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婚后我的信用卡负债累累,现在要和我离婚
结婚后欠的债务离婚后是否要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如果在婚姻中,双方签订协议的,夫妻个人债务的一般由夫妻个人承担清偿责任;2、针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有哪些一方财产夫妻的一方财产具体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同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对外、对内效力】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结婚花的钱男方用信用卡刷的,离婚怎么算?
首先,婚礼费用中刷卡支付的部分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刷卡买的物品虽然是我的名下,但实际上是为了共同的婚礼而消费的,所以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共同财产对待,由双方平均分担。
其次,如果实在无法达成协议由双方共同还款,作为刷卡的一方,我也会选择主动承担相当一部分费用,比如至少50%以上的还款,来显示诚意。毕竟婚礼上的物品和服务是由双方共同享用的,即便法律上可以由持卡一方承担全部还款,但这并不公平也不道德。作为丈夫,在离婚这样的情形下,我会选择采取负责任的态度。
再次,刷卡消费的钱的多寡,也只是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较小因素。除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外,离婚时还需要考虑目前及未来的生活情况,子女抚养权和赡养费等等许多复杂因素。在所有相关因素综合平衡的结果下,刷卡的这部分费用只会占很小比例。所以在离婚时,不应过于在意这部分花销,而是在平和的心态下与前妻进行全面磋商,达成最终公平可行的方案。
所以,总的来说,对于婚礼中刷卡的部分费用,作为丈夫我会选择承担较大比例的还款,至少在50%以上。虽然法律上可以由持卡一方完全承担,但考虑到婚礼上的消费最终还是为夫妻双方之利,作为负责任的一方在离婚时承担更大比例的费用也属情理之中。而在离婚财产分割的全局考量下,这部分花销其实只占比较小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与前妻沟通讨论,综合各种因素达成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
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但在人际关系和情感层面,有时需要超越法律条文的严苛与冷静,采取更加人性化与负责任的态度。在夫妻关系的终止与财产的分割中,这一点尤为重要。双方的妥协与让步,才能真正达成一个各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用金钱来衡量多年的感情,这本就残忍与不现实。
所以作为一方,我会努力摆脱利益本位的思维,在离婚问题上采取更加宽容与负责任的态度。在有限的法律知识与人生经验中,尽量做到体察前妻的立场与感受,达成我们双方在各种条件限制下,最为合理与公平的生活安排。这才能在分道扬镳后,各自步入崭新的生活而不留下遗憾,这也是我个人对移情别恋后的自己的期望与要求。
婚后信用卡负债离婚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信用卡债务分割,视形成时间及原因确定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婚前债务、另一方不知晓或并非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的债务,由负债人个人承担。夫妻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后欠的信用卡离婚时怎么算
法律分析: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