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盖章吗(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盖章了怎么办)
发票哪几联需要盖章
一式三联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需盖其中两联,具体如下:
方法/步骤
第一联即留存联,开票方自己留存做账的,所以不需要盖章。
第二联为抵扣联,购买方用来抵税的,所以要盖章,盖在右下角。
第三联为发票联,购买方用来记账的,也需要盖章,同样盖在右下角。
增值税发票没有发票章盖什么章
法律主观:
盖章要求如下: 增值税 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且要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 小规模纳税人 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专用发票第一联盖章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希望会对大家有帮助。一、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二、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有2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三、发票的记账联丢失了怎么办1、联系开具发票的单位,要求复印一张对方的开票联。2、在开票联上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然后加盖公章。3、发票联复印件经过以上流程后可作为记账联登记入账。4、需要通知开票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报。本单位不需要再做任何处理,使用复印件正常登记做凭证。四、发票记帐联太多,不附收入凭证后可以吗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因此,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要不要盖章
不要盖章。
专用发票的第一联是记账联,也是自己留存联不用盖章,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盖章。
普通发票的发票联要盖章,要是有清单的话,清单上也要盖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盖章盖哪几联
增值税专票盖章是三联都要盖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都是各有所用。第一联是销货方记账凭证,也就是记账联。通俗讲就是销货方入账时候要贴到凭证前面的依据,也方便以后作为查询所用。第二联是抵扣联,就是去税务局或者网上认证的联次,联相对重要,要保证发票内容清晰,密码区无刮痕,不然机器无法识别。第三联是购货方记账联,也就是发票联,是购货方入账要贴进凭证的联次,这三联各有各的作用,缺一不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分别为:
1、 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2、 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3、 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栾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