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房屋父母是否会有权卖
房子在女儿的名下父母有权卖么
法律客观:
父母买房产权归谁所有:1、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三的规定,此种情况不能当然的被推定为对子女配偶一方的赠与,具体此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还要看父母作出此行为时真实的意思表示如何。2、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公证房子赠送给子女的配偶,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只写了子女配偶的名字,并且又以公证的形式赠与给了子女配偶,父母的意思表示非常明确,所购房产是对子女配偶的明确赠与,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仍然属于子女配偶个人。相关知识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怎么分割房子由一方付首付,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儿子未成年名下的房子父母有权卖吗
法律主观:
需要看案情,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 买房 屋后,可能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这样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就是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应当注意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 房屋赠与 未成年子女, 离婚 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 抚养 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 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 处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十九条6868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 代理 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子女房屋父母有权卖吗
法律分析:子女房屋父母无权出卖,子女的房屋权属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子女对自己经过权属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享有排他的对世权,任何人包括父母负有尊重其所有权、不侵害其物权的不作为义务,房屋出卖属于不动产处分,登记是不动产处分的法定生效条件,未经登记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母有权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吗?有什么依据呢?
父母并没有权利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父母想要出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就必须要等到子女成年之后有事物的判断能力之后,带着子女去进行相关办理。如果说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父母就没有这个权利去卖孩子名下的房产,后来子女在发现之后也是可以选择去起诉自己的父母。
在很多地方,家长都认为孩子的就是自己的,也是自己把孩子养这么大,但是即使是,血缘关系非常亲密的家人也是需要去遵守法律的。如果想要进行出卖房产,那么一定是要把这个钱用在孩子的身上,例如孩子上学没有钱花,没有学费,那么家长是可以选择把这个房子给卖掉,然后把所有的钱都做一下,公正把钱用在孩子的身上,这样才可以。在孩子成年之后,父母可以选择跟孩子进行商量,在孩子同意之后,父母就可以选择把房子卖掉了。
在我们卖房产的时候,理由一定要充分,不然的话,相关的部门也是不会同意的,现在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要求非常的严格,家长不能够随意的去动孩子名下的一些财产。还有就是如果你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那么是可以去卖这个房产的,但也是要把钱用在孩子的身上,如果父母想要去给自己购买一些东西的话,是不能够直接的卖掉孩子的房产。
房子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现在的房子价格都是非常高的,所以说父母不能够在没有孩子的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的去把孩子的房子给卖掉,这是属于不合法的一种行为。而且后来孩子在长大之后也是可以选择要求,父母把卖房子所有的钱全部都给拿过来。
儿子名下的房子父母有权卖吗
儿子名下的房子父母没有权卖。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即使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正常出售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满18周岁,经孩子同意之后才能卖出。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出售,首先需要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再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要指出,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才可以。
房子在儿子名下,父母没有权利据为己有或买卖。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儿子名下的房产属于儿子,父母无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