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活没签合同老板不给钱怎么办(在工地干活受伤了老板不管怎么办)
工地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一、工地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1、工地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有三种处理方法: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2)不给钱的单位,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二、工地分包商不给钱,工人找谁要工资呢
工地分包商不给钱,工人找分包商要工资。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收缴违法分包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在工地上干活没签合同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有以下几个解决方案:
1、协商解决。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协商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发包人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工程款的话,也不会等到协商解决。
2、诉讼。诉讼是发生纠纷以后比较有效的解决方式,因为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和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在工地干活没签合同不给钱一拖再拖
一、在工地干活没签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1、在工地干活没签合同不给钱的解决方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给钱的单位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在工地干活受伤没签合同是否算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那么在工地干活受伤没签合同算工伤吗,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害是算工伤的。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先确认劳动关系,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此行为。
我们在工地干活,跟老板没签合同,我们要回家,老板以工地没干完为借口不付工资,我们怎么办
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因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只有一年。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地干完活没签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对于单位的这种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是1233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1)之前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单的银行转账记录。(二)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3)同事的证人证言。(4)社会保险缴纳记录。(5)胸卡、出入卡、工作证、工装、工卡等。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的持续时间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工地干活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1、首先和老板协商支付工资;2、协商不成,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3、或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4、要么就是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应该每月按照规定的时间至少支付一次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在工地干活,没有签劳动合同法,老板不给算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给算工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要是给个人工作,这个时候就不能成立劳动关系,那么在不给工资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工地老板,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酣酬。那么对于同工同酬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不少人在工地上打工,与自己对接的很多时候都是工地老板,但其实工地老板可能仅仅是一个包工头,当然也有可能是承包方。而劳动者与工地老板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而出现不发工资的情况,就要根据彼此之间的关系来确定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追讨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