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墓地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墓地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墓地法律法规要求
我们中国人比较讲究入土为安,不仅如此,有些子女可能在父母去世之后还给他们修建坟墓的,并且还非常的豪华,其实我们国家对于这个也是有规定的,那么我国法律对修建坟墓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就由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我国法律对修建坟墓有何具体规定
我国法律对修建坟墓的规定则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各地自行出台的《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
这些法律法规或规章,一是规定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殡葬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二是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2款、第74条分别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规定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殡葬管理条例》第6条即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二、哪些地方是禁止建造坟墓的
《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三、人死后可以不火葬吗
当然不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人死亡了是必须要销户的,而现在已经全面实行火葬的制度了,所以不火化也是不可以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我国法律对修建坟墓有何具体规定的相关内容。其实现在农村地区都普及公墓了,公墓的好处有很多,可以节省土地,而且上焚烧纸的时候还能跟避免火灾,但无论如何一定要火化,这也是法律强制要求的。
农村土葬政策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
禁止擅自进行土葬,国家鼓励火葬。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坟地用地规定
农村坟地用地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规定明确,农村坟地的面积、选址、建设标准、使用期限等需符合政府规定,并严禁乱占耕地、森林、草原等土地。
农村坟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埋葬死者的土地。在我国,农村坟地使用和管理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其中,规定了农村坟地的面积、选址、建设标准、使用期限等具体要求。首先,农村坟地规划应当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有计划、有序、可持续利用。其次,坟墓规模应当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条件、人口负担和习俗传统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选址应当考虑土地、水源、交通等因素,不得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每座坟墓占地面积不能超过4平方米,且坟墓与坟之间应当有一定的隔离距离。此外,农村坟地使用期限一般为20年,到期后需进行整改或搬迁。对于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违规行为,政府会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
农村居民可以自己在家中设置殡葬设施吗?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在自己家中设置殡葬设施,包括灵堂、骨灰盒等,但需遵守相关安全卫生规定,并不得影响邻里间的生产和生活。同时,设置坟墓也需符合政府的规划要求,不得乱占土地资源。
农村坟地的使用和管理是一个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问题,政府要加强规划管理,推广节约、环保、绿色、低碳的精神,引导农民选择环境优美、便于管理的墓地类型,推动农村殡葬方式的多样化和现代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和实施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加强耕地、森林、水源、草原、海域等重点保护区域规划管理,保证土地的持续合理利用,防止土地资源过度开发、滥用和乱占。
农村修建祖坟的规定
农村公墓建设国家的相关规定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2、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3、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4、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农村坟墓法律法规
农村墓地的具体规定是: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农村墓地使用权直接支配性、对世性、长期性以及稳定性等特性表明,墓地使用权具有物权的基本特性。然而,由于墓地使用权的独特性,其在现行法上无法被定性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物权。物权法定原则有其自身的僵硬性,“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是克服物权法定这一弊端的利器。墓地使用权符合“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的条件,其在现行法上的物权效力以“习惯法物权有限承认说”为理论支撑。然而,习惯有其自身的不确定性,要从根本上解决墓地使用权问题,就应将其规范化,在将来制定民法典或者修改《物权法》时,将墓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类型予以规定。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农村埋坟的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农村坟地的相关规定,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要建立公益性公募的话,需要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农村去世的村民基本上都是埋在极地土地中,一般也不需要专门由县级政府部门批准。
一、农村坟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农村坟地并没有相关的规定。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第九条规定,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二、公墓建立和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 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
(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
(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 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 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 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第十三条 公墓墓区土地所有权依法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得自行转让或买卖。
第十四条 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第十五条 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第十六条 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用地要节约。
第十七条 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
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在土葬改革区经营火化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安葬业务。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墓主管部门区别情况,予以处罚,或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具体处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制定。
总的来说,对农村坟地管理是相对空白的,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根据农村办理丧事的一些习俗,去世以后埋在哪里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规定,通常就是村民之间自行协商处理的,例如要埋在别人的耕地里,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使用。
农村土地埋坟有关规定
一、耕地上建坟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1、耕地上建坟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殡葬管理条例》也有相应规定。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二、
我国法律对修建坟墓有何具体规定
1、《殡葬管理条
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族群墓地。"
2、《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即规定:尊重少数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农村坟地占地的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农村地区不具备火葬的条件的,可以土葬,但是应当使用农村建设的公益性墓地,禁止在耕地、林地的地区建造坟墓。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关于农村坟墓的法律规定
农村坟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不得侵占耕地和建设用地、不得跨越界限、不得影响环境、不得违反文物保护法等。同时,建议农村居民遵循当地规定,尽量克制盲目开墓或修缮坟墓的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居民自建坟墓有一定的法律规范。具体规定如下:1. 不得侵占耕地和建设用地:坟墓的建设应该在不侵占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合法性。2. 不得跨越界限:坟墓的边界不得超出申请时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得跨越界限,否则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3. 不得影响环境:坟墓建设不得影响环境和公共利益,不得影响周边农田的灌溉、排水和通行。4. 不得违反文物保护法:如果坟墓处于文物保护区内,则应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此外,建议农村居民遵循当地规定,尽量克制盲目开墓或修缮坟墓的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化建设。
如果违反了上述规范,将会有什么后果?如果违反了以上规范,一般来说可能会面临局部拆除、罚款等处罚。同时也需要注意,如果坟墓处于文物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将会涉及文物保护法,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建议在建设坟墓前,要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范,并按照要求进行合法建设。
农村坟墓的法律规定对于农民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建设。同时建议农村居民克制盲目开墓或修缮坟墓的行为,遵循当地规定进行规范化建设,确保建设合法、文明。
【法律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农村坟墓最新规定
农村坟墓搬迁安置补偿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穴补偿5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1000元;骨坛每个补偿120元;大型、豪华的墓地另行协议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