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医疗事故有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包括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包括医务人员因严重的不负责任,通常主观上为故意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导致造成的就诊人死完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损害通常指一级和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
发生医疗事故 ,对构成 医疗事故罪 的医务人员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因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工作的, 涉嫌寻衅滋事 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什么叫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的是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后,造成了就诊人死亡。又或者是造成了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医务人员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叫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的是医务人员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后,造成了就诊人死亡。又或者是造成了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医务人员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实施以下行为的,需要承担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1、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又或者是医疗事件发生后,对病案和有关资料进行涂改、隐匿、伪造、销毁。又或者是丢失病案和有关资料,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2、医务人员极端不负责任,造成病人死亡,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3、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寻衅滋事,扰乱了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七条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第五十九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有什么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么是医疗事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指的是医护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想要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销毁又或者是伪造医疗事故相关资料和证据,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会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又或者是玩忽职守罪。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一般由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主要是指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等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包括
法律主观: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1、擅离职守的; 2、 无正当理由 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