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父母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被继承人的父母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算遗产吗)
被继承人的父母晚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法律主观:
不能。 遗嘱 是在被 继承人 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 人死亡时并没有取得遗嘱处分财产的 继承权 ,因而其晚辈直系血亲没有 代位继承 的权利,故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 因而此部分应该作为老人未安排的遗产,按照 法定继承 处理,由老人其他继承人和代位继承父母(遗嘱继承人)份额的子女共同 继承 此部分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还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吗?
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否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要分情况。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还有别于转继承:转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第一顺位只有配偶和子女。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第一顺位只有配偶和子女。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被继承人先于其父母死亡,如果其父母死亡,则其父母的其他儿女是否能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妻子、儿女健在。
可以拿到钱,只是那不叫代位继承~~~
1.其他儿女可以拿到钱,只是你混淆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意思。
2.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这里的被继承人必须是长辈,继承人必须是晚辈,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更晚的晚辈,但不限晚多少辈)
你说的不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意思是爸爸早死了,爷爷死后,孙儿继承了本该爸爸继承的那部分财产。等于是孙儿上升为与第一顺序人同等的继承权利。是替补继承(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但是你说的父母的其他子女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更晚的晚辈。
3.这么跟你说吧: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A的哥哥死了,死的时候他爸爸还在,他的爸爸就能继承他的财产,继承了A的财产后A爸爸才死亡。关于A爸的财产分割,A的兄弟姐妹属于直接从A爸那里继承,是A爸的第一继承顺序人,这个继承就和A无关了。
第二种是,如果A爸是A死后但财产分割前死亡的,属于转继承,是二次继承,A的兄弟姐妹可以拿到财产,只不过这个名词不叫代位,而叫转继承而已。
其实这两种情况都能拿到钱,只是名词混淆而已。
其实那父母多活了的那几天,给他们的其他儿女争取了一次继承兄弟姐妹的财产的机会。
已经死亡的父母还有继承权吗
已经死亡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可分两种情况:1、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已死亡的父母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他们的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取得遗产。2、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此情况应认定为,父母是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则父母应取得遗产,但是最终他们所取得的遗产都会通过顺位继承,将遗产通过继承方式分配给已经死亡的父母的继承人。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当然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他的子女权可以根据代位继承取得遗产。
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此情况应认定为,死亡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的,则他应取得遗产,但是最终他所取得的遗产最终都会通过顺位继承,将遗产又通过继承方式分配给死亡人的继承人。
已经死亡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可分为两种情况:
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死者当然没有继承权,但儿子的女权可以按照代位继承方式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的,视为被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应当取得遗产,但最终取得的遗产将依次继承,并通过继承分配给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综上问题所述,已经死亡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是分两种情况的,要看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还是后于,所以,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