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假公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假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伪造公章签订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如果不构成表见代理的,用假公章签订的合同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公章签订合同有效吗
伪造公司印章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伪造公司印章签订合同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拿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有效。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人加盖假公章的,应认定其构成有权代表或者有权代理,合同有效;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的人加盖假公章的,合同无效,具体需要依据盖章之人是否具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认定合同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假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认为,公司高管或者员工私刻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只要认定公章是假的,追究私刻公章的高管员工私刻公章刑事责任,公司就无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一、只要证明合同上盖的是假章,公司就可以否定合同效力,这是错误的。事实上,实践当中,各级人民法院的判例表明,下列情形中,即使印章系伪造,假公章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1)构成表见代理;(2)使用假印章得到公司授权;(3)公司事前认可过假印章的效力;(4)公司事后追认假印章的效力。反之,是无效的。二、只要证明私刻公章构成犯罪,公司就可以否定合同效力,这也是错误的。伪造印章构成犯罪,并不导致当然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在涉及私刻印章等刑民交叉案件中,通过追究假公章刑事责任就可以“一击致命”,彻底摆脱民事责任,这还是错误的。事实上,私刻印章与公司民责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固守“先刑后民”,以为查清私刻公章事实就能打赢民事官司,实践当中往往行不通。对公司而言,刑事力量介入私刻印章案件,最大的好处是查清私刻印章和使用假印章的行为,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案件事实。根据查清的事实,判断出对处理民事案件有利,还是不利,进而在民事案件中采取下一步对策。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尤其是严格规范用印审批、登记和存档,力戒“一印多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应当“二合一”,不然,公司对外的代表人出现“真假孙悟空”,增加公司对外被表见代理的风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盖了假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主观:
其 合同是否有效 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法院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判定其有效或者无效,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 合同的内容 ,且自愿 履行合同义务 的,该合同可以为有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使用假公章签合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由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过错,则需承担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