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闹翻了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小股东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分析:一、规范关联交易。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内部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怎么办
法律主观:
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解决办法:由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向股东提出赔偿的请求;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有职权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公司的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美中小股东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
国美和黄光裕“拉大锯、扯大锯”式的斗争又掀起了第二个小高潮。这次,国美对黄光裕因内幕交易所造成损失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据了解,这次涉及的股东人数多达13万人,也就是中国人每1万人里就有1人是本案的潜在原告。在此,博友裴律师结合《公司法》谈谈中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一、 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裴律师解读:现行《公司法》突破了原来“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界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虽然规定了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原则,但同时允许以章程排除该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章程规定了允许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小股东就有可能获得多于其持股比例的表决权,再说的直白一点儿,就是为了中小股东选人方便。
二、 知情权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九十八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裴律师解读:《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的一项关键权利,而且对于这项权利的行使,也规定了保障程序,即一旦查帐权遭到拒绝,则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 股东直接诉讼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裴律师解读:该条款规定了股东诉权,在大股东或者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做出的决议,股东可以根据此规定实施相应的救济措施。
四、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裴律师解读:在大股东和董事会为了各自的利益明争暗斗的同时,往往不惜牺牲公司利益作为筹码,可小股东势单力薄,很难在夹缝中生存。因此,面对奄奄一息的公司,为公司实施“安乐死”说不定才是挽救公司的唯一途径。
作为受害的中小股东,关心的不是高层之间的恩怨情仇,而是自己的那点“本儿钱”。作为中小股东,更应该熟悉法律、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应及时请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服务,以便真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从容应对。
拉大锯,扯大锯,姥姥家,看大戏…
股东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2、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股东大会;
4、股东可以依法询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股东退出公司有哪几种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有如下方式:
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是需要满足的条件十分严格,而且,即便满足上述条件,如果与公司在收购价格上谈不拢,还要向法院起诉;
4、解散公司。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主观:
小股东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方式包括:
1、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使查阅、复制权,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大股东不作为小股东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