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同居财产如何分配(无证同居3年财产可分割吗)
同居关系,没领结婚证。可以分割财产吗?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割财产:财产如果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财产双方协商共同分割;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用分,依法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没领证就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是法律唯一认可的结婚形式。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 如果不领证,则为同居关系。
这里面最主要就是财产问题。如果两位老人领证前各自拥有房屋,则均为二老的个人婚前财产,二老均可于在世时独自处理其个人财产,如赠与给子女、买卖等。
但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过世,另一方作为配偶则对该财产有合法继承权。为避免将来出现矛盾,建议二老前往公证处办理财产约定公证或由二老分别办理遗嘱公证和赠与公证。
要注意,结婚证是我国唯一的证明两个人的婚姻的合法化的证件,因此,为了婚姻的合法化,我们还是应该领证的。另外,在老年人再婚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登记的,来减少纠纷的发生。
同居5年,没领结婚证,怎么分财产?
没有结婚证一般是认定为同居关系。此时,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需要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
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
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可以分配财产么
法律主观:
同居多年的夫妻没有结婚证的也可以分割财产。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形成婚姻实质条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分割财产。如果不是,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20年没领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同居20年没领证可不可以分得财产需要根据情况来定。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
同居20年没领证可不可以分得财产需要根据情况来定。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继承和分割对方名义的财产的,另一方不是合法妻子,不能参加财产分割,因为相关规规定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同居时间过长,那么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同居二十年财产属共同财产吗
只同居二十年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在我国采取登记成立主义,没有办理登记的,视作没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的财产分配原则是,合理按照原所有权分配。即可以分清同居前是谁拥有所有权的物品,则归原所有权人拥有;无法分清同居前是谁拥有所有权的物品,双方合理分割;无法分割的,可以一方作价赔偿,也可以估价进行分配,也可以出卖后分配资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证同居财产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组合家庭双方户口没在一起又没结婚证没有有共同子女财产如何分割?
因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并不受我国婚姻法的保护,那么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呢?现行并没有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规定,结合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总结出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方法的依据如下:1、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包括同居后分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期间共同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没有约定共有类型的,可推定为按分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的,那就各占50%的份额。3、同居期间有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即可。4、同居期间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5、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男女双方各自所有。6、同居期间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可推定为共有财产。7、在同居生活之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未领结婚证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
法律主观:
没 办结婚证 ,不算婚姻关系,是 同居关系 , 解除同居关系 时,财产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 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知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借同居关系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时,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道,可酌情返还。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债务 ,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结婚共同生活的财产怎么分配?
您好!对于你同居期间的财产,首先的原则还是你们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通常情况下,按一般共有处理,通俗的理解就是看你们双方对财产的出资比例分割,如果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可能就会平均分割了,因此还需要看你们实际掌握的证据材料。
其次,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
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以私信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