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债务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债务清偿 顺序为: 第一顺位为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 工资 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二顺位为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三顺位为破产债权。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 企业破产法 》第113条 破产财产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 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伤残 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 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个人债务追讨的手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令)_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解释—百度百科
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关于债务清偿的顺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债务清偿的顺序有哪些
1、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五条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债务清偿顺序
债务人偿还债务顺序
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债务人有多项债务无法清偿时,应当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那么,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债务人无论是负债还是违约都将产生清偿问题,企业应审慎清偿债务,避免因债务清偿问题时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到底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请在下文中详细了解。
一、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二、企业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5、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三、合伙债务是如何偿还的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共同负责。具体分析如下: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来清偿债务。对于债务清偿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企业能够给予重视,将有效帮助企业判断受偿顺序并进而采取相应地对策,从而有效保护自身权利,避免损失。
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
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二是无特殊约定的情况。有特殊约定时以约定为准,无特殊约定时以债权大小、时间先后为准。
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来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多个债务人有特殊约定时,以约定为准;无特殊约定时,则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清偿:1. 按债权大小进行清偿。即先清偿债权金额较大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再依次清偿债权金额较小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2. 债权金额相同时,按照债权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即先形成债权的债权人优先得到清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了同一笔债务,每个债务人都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并且在债权人要求清偿时,各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可能会因为所承担责任比例不同而产生变化。
当多个债务人因同一笔债务被追偿时,如果有担保人,担保人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如果在多个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则担保人的清偿顺序应该在主债权人和多个债务人之后。如果担保人提供了分别担保,则按照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多个债务人的清偿顺序为债权人和多个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法律规范。在遇到连带债务人、担保人等复杂情况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各方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闹尺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谈早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清偿顺序
一、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且各债权人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二、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按什么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