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子质量不行物业管理费要交吗
法律主观:
房子质量不行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依然需要交: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而购房者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只是物业服务合同,只是一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一方则需按时缴纳物业费而已。
法律客观: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房子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房子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不交物业费。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问题,应由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解决,与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据此拒绝交纳物业费,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保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法律主观:
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时,仍需要交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可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有质量问题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物业服务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而不能找物业公司解决,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合同中的相关服务事项,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而建设单位的违约通常也不能作为拒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不交物业费。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
7、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交费问题。
8、暖气不热。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
11、前楼接层挡光。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
17、还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
18、无理拒交。
19、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
20、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
21、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
22、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
23、家中被盗。
24、车辆被划伤。
25、各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
拒交物业费技巧
1、协商沟通
第一点,虽然物业和业主矛盾多,但是还是可以协商的不是么,所以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协商,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把自己的意见传达给物业,如果协商的比较顺利,那也就没事了。
2、拍下证据
第二个办法就是拍下证据,既然想要和物业干到底,你需要有自己的筹码,那就是拍下物业有问题的证据,标明日期,或是请其他业主一起行动,在联合抵制下,相信会有好结果。
3、携手解雇
最差的结果就是解雇物业了,如果你实在是看不惯物业,很多小区业主也看不惯物业,那么久携手小区业主把物业解雇罢免了吧,业主是有这个权利的。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有质量问题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一旦接受了物业管理服务,那么房屋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已经生效,并对全部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该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房屋出现质量服务问题是在保修期内的话,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话,可以启用维修基金对质量房屋进行修缮。
房屋质量问题,是建房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业主必须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维护,法律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必须选择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不仅不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自己还会因此承担其他责任。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可以采取三种办法予以解决:
1、与开发商协商
因为房屋是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所以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基本的担保责任。开发商必须保证房屋质量符合法律的规定,适合业主居住。因此,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应当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
2、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难以解决房屋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质量监督部门会督促和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做出说明,并且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
3、向法院起诉
业主也可以不经过协商和投诉的过程,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房屋质量问题属于违约责任,法律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拒付物业费。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已物业管理服务,就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房有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不能拒交物业费。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是开发商,与物业无关,因此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但在收房的时候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的情况下,产生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属于开发商的责任。
收房有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
1、不同的质量问题维权方式各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2、合理维权要按步骤走:
商品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购房者在收房时注意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业内认为,市民在收房时,首先应看合同,合同内容是验房的重要依据。在什么条件收房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违约如何处理也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
同时,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发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相关人士建议,一旦市民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应按四个步骤走:
(1)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3)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
(4)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的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
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