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1个证人可以吗(打官司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吗)
请问打官司1个证人可以吗
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
可以。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证人的数量。
《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
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提供证明。
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提供证明。官司的类型多种多样,一般来说,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刑事案件中,一般需要要证人证明:在民事案件中,一般只要证据,很少需要证人。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证据,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我们要知道,证人是非常管用的,属于直接证明,可信度较高的时候可以直接影响结果。
打官司证据的三个条件如下:
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能够证明案件的真相、不依赖主观意识的客观事实。这一客观事实只能发生在诉讼主体的民事事实中,在经济活动中,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在变化或消灭的过程中,它作用于他人的感官,被看到,听到或感觉到,留在人的记忆中,或作用于周围环境、物品造成物体变化留下的痕迹也可以用文字或符号记录,甚至成为视听材料等。客观性是诉讼证据最基本的特征;
2、证据的相关性。是指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必须与案件要查明的事实有逻辑联系,才能说明案件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它可以用自己的存在或其他事实来证明案件的真实存在。如果作为证据的事实与要证明的事实无关,即使是真实的,也不能作为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3、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或者法定机关提供,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和审查。也就是说,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诉讼证据,还是人民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诉讼证据,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不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调查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此外,证据的合法性还包括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于某些法律行为的建立,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没有法律要求的形式,不能建立。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
这种情况最少一名证人。
根据华律查询显示,在原则上最少需要一名证人,多则需要三名证人为我们提供证明。
证人要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证据,证言,证词才有效达到证明的目的。然后才能有力的为我们作出证明,能提高自身的胜算。
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
该问题需要几个证人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1、在法律程序中,证人可以提供证言和证据,帮助法庭了解案件的事实和真相。通常情况下,打官司需要至少一个证人,但具体需要多少证人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证据的充分性。
2、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更多的证人证言和证据来支持案件。例如,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事实问题,可能需要更多的证人证言和证据来证明事实的真实性。
3、总之,在打官司时,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和证人证言,以帮助法庭做出公正的判决。
打官司1个证人是否可以
法律分析:1个证人也是可以。所谓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证人的数量。《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