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小病大治有什么后果(医院小病大治怎么办)
9部门打击小病大治医疗乱象,你经历过小病大治吗?
这种情况我太有过了,记得我做包皮手术的时候,跑遍了所有医院,手术还没做呢,钱交了好几千,我就想做个包皮手术而已啊,多简单啊!
可是医生看了无数,一个医生说得消毒,得交钱,我交钱消毒;又一个医生说得买药,得交钱,我交钱买药;另一个医生说得用激光刀,得交钱,于是我交钱,买刀。
这时第一个医生说,得消毒,得交钱,我说我交完钱了,就是你给我消的毒,医生抬头看看我,没说话。就这些跑下来,三千块就没了,我知道,我这是被骗了,但是没有办法,只要手术能做就行。
一,开始手术
我走进手术室,医生看看我的手指甲,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看,因为看我指甲里有没有泥就能知道我是不是乡下来的,如果不是乡下来的,他就换个高级点的骗法,他说有三种麻药,问我用哪个,我说用价格靠中间那个多少钱,他说288,我说行,来吧!
我知道,我这属于又上当了,但是没办法,这种事儿就算是打官司的话,也得花很长时间,不管了,只要手术成功就行。期间医生一直跟我聊天,聊了大概15分钟后,他说切完了,并且把包皮举起来给我看看,然后说得给我缝针,问我用那种方式,一种得来拆线,一种不用拆线,我说不用拆线的吧,心里想着,再也不来你们这个医院了,不仅仅切掉了我的肉,还掏空了我的钱包。
二,术后
术后还得买药,然后交钱,然后拿药,最后还让我第二天早晨去复检,我满口答应着,心里想:我要是再来我就是傻子。
说真的,我的确没有去,这是一所私立医院,切个包皮花了我6000块,当时我们镇医院的院长给我换药时说,就你这个破手术在我们这800就能做,而且你看这个花了吗?他缝这个都没有花,我们缝针的时候能给你缝出一朵花来。
目前,在择医就诊上,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即使得了小病,也要去大医院看。对“小病大治”,你有什么看法?
小病大看,这样的现象,表面上看,是由于患者对自身病情的重视,愿意承担更多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进一步看,是对大型医院、三甲医院的医疗能力更加信任,并对小型医院、基层医院的业务水准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深层次的看,我们则会发现,患者之所以选择去大医院看病,不选择在基层就诊,从根本上,还是由于我们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优质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而在地方,在基层,其医疗服务水平还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程度,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
基层的医疗服务水平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员配置不足。基层卫生所、卫生服务中心缺乏医师,有些甚至只能完成注射、普外等基本项目;
第二,医疗器械设置不足。很多常规的医疗器械,基层医疗机构都未配备齐全,很多检查项目、治疗项目都无法进行;
第三,药物供应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往往只配备一些常见药,大量的非处方药、专用药物无法在基层购买。
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为了改善乃至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这一问题,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其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增加医务人员,改善硬件设施;
其二,完善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供职,鼓励、引导优秀医师去基层轮岗执业;
其三,放开、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行业,增加行业竞争,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水平。
我相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随着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们一定能够逐步的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让患者能够就近就医,真正的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
现在的医院乱收费、小病大治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吗?
小病大治的现象是普遍存的。就复杂性而言,当前的改革不过是教育改革和医疗改革。经过多年的医疗改革,普通人仍然觉得“看病难,看病贵”。专家认为,医疗改革意味着药品价格高,医疗保险投资低,政府投资更多,如果资金高,医疗改革就会成功…所有这些都是表面现象。如果医疗改革不能消灭小病,治愈大病,那么投入大量资金是没有用的。
所谓“小病大治”是指患者自愿要求“小病大治”和原本可以通过服药治愈的感冒。一些病人反复要求医生给他输液。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医生热衷于“小病大治”。病人一到,他就不询问情况,首先接受检查,从白血病和癌症开始。病人身体稍有不适,无论严重与否,医生都需要输液。
归根结底,医生应该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病人:该“大治”的“大治”,不必“大治”的绝不“大治”。这样,有利于患者的健康,节约医疗资源,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建立和谐的患者关系。对于需要“小病大治”的病人,医生要耐心,帮助他们树立“科学治疗、综合用药”的观念,走出“小病大治”的误区。
小病大治,不光是中国的现象,在有现代医疗产业的地方,包括欧洲和美国,也是一个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在医疗改革上投入了如此多的精力和金钱,但仍然没有成功。在我国,有些医生治疗轻微疾病过度医疗,这也与医院下达的创收目标有关。
9部门重拳打击小病大治等医疗乱象,医疗行业存在哪些不正之风?
如今的医疗行业市场的话确实是存在着很多的一些违规违纪的现象,特别是在有一些大医院里面的话。甚至出现了收受红包还有拿回扣的一个说法,那对于有钱的人来说的话是有绿色通道。对于那些没有钱或者经济压大的人来说的话,其实就出现了看病难。看病的时间缓慢的一个现象。那还有一些医疗机构的话,其实根本就不正规,没有正规的这个营业许可证。还有从业人员的资格证,而是存在着乱治,乱医,乱收费的现象。
然后现在的话通过正规的这种9个部门重拳打击的话,不仅能够使整个的医疗环境市场得到有效的改善。更重要的话,对于很多的患者治疗者,消费者来说的话也是权益上的一种保障。毕竟谁都不愿意自己把钱花费在医院里面,也不愿意在看病的时候得不到专业的解答。
所以其实医疗行业里面的话水非常的深,只有通过相关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严格检查,和对不合规的方法打击,才能够让更多的消费者得到权益的保障。
同事的话有点那些比较黑暗的医疗机构提醒,只有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经营看病工作才是正常之风。而不是为了拿一点的红包,或者说回扣就随便的对病人大呼小叫,甚至开出非常高昂的一些价格药品。
这些年的话,有一些医疗地方的机构,为了使医院的高额利益得到提升的话。还会是外面请一些年纪比较大的人故意的到医院里面住院,那这样的行为的话。不仅是高额的一个医疗保险更重要的话,对于一些医疗资源的话,其实也是造成一种浪费。因为本身像一些普通的感冒啊之类的小病都是吃点药就可以好,但是非要让病人去住院做检查,如此的一个消费确实是不正之风。
骗人的医院,就是宰人,小病说成大病,没有医德
不管哪里的医院,都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即使三甲医院也有的医生会乱说,夸大病情,一点小毛病,抽血,拍片,吃药,天天挂水,天天查血,十几天也不见好。换一个医院,医生有医德,说小感冒,不用紧张,也不用挂水,吃点药就好了(换了药)。当然有时候经济落后的地方,医院根本就不是救死扶伤为宗旨的地方,赤裸裸的就是为了盈利为目的。继而,小病大治。可以挂水,绝不吃药。能哄骗住院,想方设法让住院。纯粹是赚钱的暴利场所。
小病大治到什么部门投诉
《侵权责任法》这项规定的出台,扩大了对就诊患者的保护力度和范围,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规范和约束,对于控制和降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费用过高、产生不合理检查费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规范意义。
解读侵权责任法第57、61条“医疗水平相当”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当时的医疗水平”并不仅仅指某个医生个人的医疗水平或本院的医疗水平。如果某个医生不能决断就应当及时请求组织会诊;如果本院不能解决就应在对患者负责的前提下,积极的联系其他力量或转院治疗。是否在诊疗活动中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治疗义务,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进行考量的重要内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一些种类的客观病历资料有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的义务;医疗机构有根据患者要求提供查阅、复制的义务。拒绝提供、隐匿、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的,即推定院方过错。
对于这些病历资料,首先,医疗机构必须要有,不能隐匿;
其次,医疗机构必须要按照规定填写;
再次,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
最后,在患者提出要求的时候,医疗机构必须向患者提供查阅、复制。
医疗机构不履行这些义务,就是过错。有过错、有损害,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些客观病历包括: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