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离婚不分割财产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还能起诉吗
法律主观:
可以。 1、 协议离婚 后,对不执行 离婚协议 中 财产分割 约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离婚协议进行分割。 2、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财产,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3、 离婚 时一方隐匿、转移的财产,可以自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次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九年了,觉得财产分割不均,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财产分割。起诉离婚是否请求分割财产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分割财产,那么法院不会进行分割。我国审判程序中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原告未主张的,法院是不会对此进行审理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离婚五年夫妻如果财产等分配不均可以上法院告状吗?
您好,需要看您所述“分配不均”具体是哪种情形。
1、 若是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后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2、 若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或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但需要在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3、 若是因为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事项不满,可以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因此,若您是第一种情形,是可以起诉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形,需要您回忆具体发现时间,但如果是第三种情形,那么已经超过一年期限了。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联系专业律师。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财产没分割能起诉吗?
1、可以,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 重新分割财产 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我国《民法典》(2024.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 夫妻共同财产 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后,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起诉分割财产吗??
您好,对方有权起诉分割。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如果发生中止中断的事由则可以暂停计算或者重新计算,最长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离婚协议系五年前签署的,如果确认存在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属于您二人婚内共有)、对方与您沟通确认过(发生时效的中断)或者其它中止事由,对方是有权利起诉分割的。并且,法院并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因此,您需要做好应诉的准备。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离婚协议的钱不给可以起诉吗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没有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离婚协议生效的要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不生效,任何一方可以否认该协议的效力,然后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依据该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去法院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后还能不能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能再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若是没有新发现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的话,法院只会在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有瑕疵的情况下才会进行重新分割。
离婚之后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如果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2、如果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而要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分割可以另行起诉吗
离婚时没有对财产分割的可以在离婚以后另行起诉,根据《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如果当初在离婚的时候完全就没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以后的两年之内,还可以重新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就可能会失去胜诉权。
一、离婚判决未对财产分割可以另行起诉吗?
1、可以,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起诉要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生纠纷或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均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否则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3、对离婚时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可在发现以下情况的两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夫妻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除非原告的诉讼请求中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诉求,不然,法院的判决书当中不可能没有关于财产分割的最终判决。出现这种局面,是有些人可能误会了离婚案件的审理,总觉得原告提出离婚后,法院就会自动的处理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财产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起诉分割财产的。
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有: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有: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