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参加拍卖的流程是什么)
车辆司法拍卖流程
法律主观:
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齐全款和拍卖佣金后,法院会出法院裁定书和两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裁定书与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拍卖公司交买受人。另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会交车管所。买受人凭上面资料及 身份证 明去车管所,按车管所要求办理过户就行。每辆汽车都有一个固定的户口,就像我们人一样,汽车户口主要登记着汽车所有者和住址,以及相关的一些汽车参数。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国企公车必须公开拍卖吗?
是的。因为公务车辆应该属于公共财产,应该公开竞拍以获得最好的回报,公务车辆必须公开拍卖,这是财政监管的一部分,还可以防止腐败和浪费。国企公车公开拍卖的流程:
1、公开招标评估机构。
2、公开招标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拍卖时间、拍卖方式、保留价等拍卖细节。
3、拍卖公告,至少提前七天发布拍卖公告,保证竞买者提前知道消息。
4、现场展示。
5、竞拍。
6、政府监督。
7、上缴国库。
法院拍卖车辆流程以及规则
法律主观: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在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本应由车辆的原所有人处理完毕。 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车辆,车辆原所有人即被执行人往往下落不明,有时候甚至连违章的实际驾驶人都无法确定。因此,通过司法拍卖的车辆在过户过程中,就出现了买受人需承担违章扣分的现象。 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 完毕,但因实际驾驶人无法确定,可仅对机动车所有人处罚,不予记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拍卖法 》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 身份证 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 委托拍卖合同 。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 解除合同 。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政府公车怎么拍卖
法律分析:拍卖的方式以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为主,不过现在很多人为了方便,都更倾向于网络拍卖。只要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投标,并在成交之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凭证即可。要注意的是,政府所拍卖的公车都不带牌拍卖,所以成交后不能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来的车牌号,必须有指标才可以落户本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法院拍卖汽车流程是什么
人民法院判决下来以后,判决双方当事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应该及时履行判决。如果一方不履行的,权利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院拍卖汽车流程是什么呢?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的合法权益。
1、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对评估结果,法院应当及时向执行双方当事人送达评估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如果被执行人要求自己自行变卖财产的,法院依照《执行条例》第48条的规定,可以准许,但应当监督其按照合理价格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并有效控制变卖的价款。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被执行人要求自己变卖财产的情况,《执行条例》只拟定可以准许,但不是应当。法院应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被执行人的信誉程度,依职权做出决定。如准许,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应给其10日以内的时间,同时,法院在得款后,才能将查封财产予以解除查封,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7、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
法院拍卖汽车,需要进行价格评估,然后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确定拍卖保留价、举行拍卖会、确认拍卖结案。拍卖所取得的财产应该给权利人。
上海公车拍牌规则是什么
拍卖规则:竞价时间分为首次竞价时段(10:30-11:00)和修改竞价时段(11:00-11:30)。在第一个投标周期内,投标人必须投标成功,修改后的投标周期允许投标人在系统提示的修改后的投标范围内最多修改2次投标。相关竞价和拍卖信息(包括当前系统时间、当前竞价、拍卖次数、当前最低成交价、竞价时间)将通过网络、电话、现场等方式发布。个人车牌每月先拍卖。公司车牌通常在个人车牌拍卖后的周一出售。不设警示价,以当月个人车牌均价为起拍价。如果想赢,可以在第一阶段开出非常高的价格,比如14万元。第二阶段的操作与个人车牌拍卖相同。
百万购车补贴
公车过户公车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将汽车过户给个人的,应由公司的代表人与个人到二手车市场,缴纳二手车交易税,双方将所有证件带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有:机动车登记、过户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销售发票等。
一、公司公车拍卖过户手续
1、拍卖成交,法院收齐拍卖成交款后约二个月左右,会开出两份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由拍卖公司交给竞买人,一份法院直接交当地车管所。
2、拍买车辆的竞买人持上面两份资料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原件,本人到车管所按当地司法拍卖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二、公车拍卖的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1、准备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交纳保证金(1万),报名资料费(110元),刷卡手续费(20元)。填写竞卖证,领取竞买号牌
2、领取车辆资料表,选择车辆,实地验车。
3、参加拍卖会竞拍。
4、竞拍成功则过户提车,不成功则直接结束。
三、车辆过户的流程是:车主先在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然后把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照相、拓号、拆牌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回到过户大厅后,工作人员确认车辆没有违章后,办过户手续,并缴过户费。车主需要填好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和机动车转入登记表后到转移受理窗口办理手续。最后拿着回执单交过户费,重新选号,领新车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过户手续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院拍卖汽车流程以及规则
法律分析:1、评估价格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十一条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第十二条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什么
参加公车拍卖流程是:
1、查看咨询
2、获得资格
3、竞拍,需要准时到达竞拍地点进行竞拍。若竞买未成交,将由拍卖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成交,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价款、佣金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过户。竞买人可前往拍卖公司提取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进行过户,竞买人可选择自行过户和拍卖公司代理过户两种过户方式。
【法律依据】
《拍卖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