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国企职工退休工资计算)
退休职工企业年金如何发放
法律主观:
国企职工退休后的年金发放办法:国家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但也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并且还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法律客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国企职工退休后单位还发哪些钱
法律主观: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的发放方式如下: 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允许分次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保留了一次性领取方式,更加人性化,给予退休人员更多选择。
法律客观:
《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工人、职员退职的时候,由企业、机关按照下列标准一次发给退职补助费:连续 工龄 不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年以上至十年的,每满一年,加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十年以上的,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加发一个半月的本人工资。但是退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三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符合第二条(一)项条件的工人、职员退职的时候,其退职补助费除按本条规定发给外,另加发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符合第二条(三)项条件的工人、职员退职的时候,其退职补助费除按本条规定发给外,另加发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企业年金退休后,领取如下:职工在退休之后,可以从本人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里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当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出境定居,又或者死亡时,也可以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里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出资或者是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来筹集一定的资金,计入职工的宴扰个人账户中,实行全额积累。每个月交多少是由员工和企业自己来决定的,没有强制性。但是呢,也是缴纳的多,以后领得多。同时,企业和员工缴费比例不能超过职工工资的12%,企业缴纳的费用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流程:
1、退休时向原缴纳年金的企业人事部门申请,填写支取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折复印件;
2、企业经办将支取年金申请表发至有关部门;
3、银行转账至银行账户。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出资或者是企业和职工共同出资来筹集一定的资金,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中,实行全额积累。每个月交多少是由员工和企业自己来决定的,没有强制性。但是呢,也是缴纳的多,以后领得多。同时,企业和员工缴费比例不能超过职工工资的12%,企业缴纳的费用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八。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国企企业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企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年金的发放方法:
1、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法律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一、企业年金退休后怎么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二、企业年金
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企业年金是在离职或者被辞退的时候不能够进行领取的,如果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纪办理了退休手续就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分期领取,我们在进行领取的时候需要进行申请领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一、企业年金退休后怎么领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
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
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二、企业年金
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企业年金是在离职或者被辞退的时候不能够进行领取的,如果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纪办理了退休手续就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分期领取,我们在进行领取的时候需要进行申请领取。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退休后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发放可以全部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到交存数额为止。职工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企业年金有两种发放方式,一种是养老金按月领取,不过与养老金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能终身领取的,是直到将企业年金账户余额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领取。具体的领取方式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所谓企业年金就是指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并不是强制要求参加的,所以并不是所以的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通常只有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大型企业才会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福利。企业年金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缴费的,关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费的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4%,总共缴费比例为12%,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只有个人账户,所以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企业年金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当中,归缴存者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企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企业年金退休提取流程如下:
1、一次性领取:携带申请书、一次性领取职工职业年金待遇确认书、移民证明或者死亡证明、户口本、收款银行卡等
资料前往所在地社保机构,到对应柜台进行办理,审核成功
一次性打款到指定账户;
2、逐月领取:系统及办理单位自动根据社保及职业年金的缴纳情况,进行每月养老金发放的核对。
3、分次领取:申请领取的时候选择领取次数,将企业年金分为几次领取完,也可以结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总之,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是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对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非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
职工领取企业年金至少要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包括职工因病、因伤达到社保部门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2、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4、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提前退休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后,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企业年金缴费比例如下:
1、年金缴费中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2、年金缴费,需要本人缴费工资的4%;
3、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4、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
5、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
三种情况,且有继承权: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 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举例: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而单位虽然是以工资总额的8%缴交,但具体到个人,实际上也为这名基层公务员缴交了6000×8%=480元的职业年金。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 取300000/139 =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企业年金办法》
第十五条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