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在哪里(简述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公司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是什么
1、公司成立和设立的区别有3点,分别是:
(1)概念不同。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效力不同。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人格和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成立和设立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一种公司满足成立条件而存在的合法状态。公司设立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两者之间主要区别是公司设立在成立之前,设立之后满足条件才可以成立。
公司设立和注册、成立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很多初创业者的时候不清楚公司设立与成立有什么区别,因为这两个词乍一听好像是差不多,但其实它们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公司设立指的是发起人创建一个公司的一系列活动,这是一个过程。而公司成立则代表着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获得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其实可以这么理解,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的结果。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一、正面回答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
二、分析详情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据法定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得以组成,并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开始营业的状态。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行为的和谐统一。仅有公司组建行为的完成,即便其行为完全符合有关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不经登记机关的认可或政府的许可有些特殊业务必须经政府许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视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更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否则,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的成立进行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经济主体混迹社会经济生活,威胁交易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公司成立的意义
公司成立是指已具备法律规定的买庾要件,完成申请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即完成申请成立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即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行为的和谐统一。虽业已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但如果没有有关主管机关的审查认可,公司不能被视为成立,公司亦不具有法人资格。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法律主观: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的区别主要有: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 营业执照 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 2、行为性质不同 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之间,属于行政行为。 3、法律效力不同 公司在核准登记之前,被称为设立中的公司,此时的公司尚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其内、外部关系一般被视为合伙。如果公司最终未被核准登记,设立行为的后果类推适用有关合伙的规定,由设立人对设立行为负 连带责任 ;如果公司被核准登记,发起人为设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原则上归属于公司。公司的成立则使公司成为独立的主体,公司成立后所实施行为的后果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 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设立的主体是发起人。发起人包括先行出资、筹建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国家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对内执行设立业务,对外代表正在设立中的公司。设立行为只能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并应当严格履行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法律主体资格。公司的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也就不尽一致。
简述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5分]
【答案】: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创建公司的一系列活动,是一种过程。而公司成立则标志着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取得了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公司成立是公司设立的结果。两者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1)行为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发起人的一种创立行为,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公司成立是设立行为追求的目标和结果。(2)行为效力不同。设立的公司不能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交易。而公司一旦成立,即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3)行为主体不同。公司设立的行为主体是发起人。成立行为的主体包括政府主管机关和发起人。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是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的成立是指已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表现为一种法律上的状态。
公司设立是成立的必经程序,而公司的成立则是设立的法律后果或直接目的。
(一)时间不同。设立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但设立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成立的后果。
(二)性质不同。公司设立是一种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事实状态。
(三)效力不同。公司设立只构成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在设立阶段并不产生新的权利主体,发起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因设立公司所负债务由发起人负责偿还;公司成立则意味着法人主体的产生,成立后可以公司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合法权益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试述公司的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12分]
【答案】:公司的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1)发生阶段不同。设立行为发生在营业执照颁发之前,而公司成立行为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2)行为性质不同。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成立行为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3)法律效力不同。设立是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设立之前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对外债务,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成立由公司承担责任。(4)行为人不同。设立的当事人是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行为的当事人是申请人和有权批准成立的政府机关。(5)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设立行为以设立协议为解决争议的依据,成立行为以有关行政法规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