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有什么情形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以下情形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1、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正在被公安机关通缉;
3、其他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有哪些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三年内;
5、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五年内;
6、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经理,且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三年内;
7、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对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
8、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是什么?
一、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还是有蛮多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定代表人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职的,任命为法定代表人需要符合一定的任职资格。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不能做公司法人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1、通缉犯、服刑犯。
2、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3、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6、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哪些人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正在被通缉;3、正在服刑;4、曾经犯过特定的犯罪,刑罚执行期满不到一定期限;5、个人负有大额债务尚未清偿的;6、担任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者是因违法而吊销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经理,并且对破产或被吊销执照有责任,企业破产或者被吊销执照不足3年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什么情况下不能注册公司法人
通缉犯、服刑犯;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不能注册公司的情形有没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没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住所、组织结构以及公司住所等。
可以看到不能担任法人的情况,大部分情况是属于当事人有相关的违法行为,同时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当中不管有没有违法行为公务员是不能当公司法人的。
以上为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什么样的人不能当法人
法律主观:
有以下情形的人不能成为法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哪些人不能注册公司法人
不能注册公司法人的人如下: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是被小智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公司营业执照被工商局吊销的公司法人,三年内都不得再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公司如果是因为经营,而选择破产清算的公司法人,公司经理和公司董事等,三年内也不能担任公司的法人;
4、犯了法,在被公安机关或是国家机关通缉的人也不能担任公司法人;
5、犯了法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6、犯过法,被判过刑罚处罚的人根据情况执行期满后的五年内或是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人。如:贪污罪,侵犯财产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还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被判期满5年内都不能担任公司法人,还有就是犯的其他罪,执行期满三年内都不得再做公司法人;
7、个人欠了巨款,没有按时清还的人也不能担任法人代表;
8、其他法律或是国务院规定不能担任公司法人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主观:
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是主要有: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当事人有其他法律规定的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什么情况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