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单位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请病假需要哪些证明?
请病假一般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本之类的。但是一般来说,没有用人单位去计较这么多的。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必须要要求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小诊所的都不可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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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主观:
向单位请病假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或者就诊单、挂号单等材料。此外,劳动者还要向单位出具请假条,经相关的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就可以休病假,享受相应的病假待遇。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单位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单位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分析:
员工要请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证明材料。通常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有: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了解长休职工的伤、病、残情况变化,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能力的职工按时复工;根据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安排一定的试工期或调换适当工作;要加强企业劳动纪律,对逾期不复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单位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单位病假需要提供的证明如下:
1、病假证明:由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或诊断证明,证明员工确实因病无法工作。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7天,如果需要延长病假,需要再次向医生申请开具病假证明。
2、其他证明:部分单位可能会要求员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单位的病假申请表、病历记录等。具体要求需要参考当地和单位的规定。
办理病假的流程一般如下:
1、就医:员工出现疾病症状时,需要及时就医,并向医生说明工作单位和工作性质,以便医生开具相应的病假证明。
2、开具病假证明:医生会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就医情况开具病假证明,证明员工确实因病无法工作。病假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7天,如果需要延长病假,需要再次向医生申请开具病假证明。
3、提交病假证明:员工需要将开具的病假证明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直接提交给上级领导。部分单位可能还需要填写病假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4、等待审核:提交病假证明后,需要等待单位审核确认,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如果病情严重或需要请假时间较长,可能需要经过多次审核确认。
5、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员工需要按照单位要求提前报备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单位随时联系到员工。
综上所述,不同单位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给公司
请病假需要提供:
1、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病休证明有医师签名+医院公章);
2、请假条(或者企业其他的类似证明);
3、就诊记录、挂号单等(有些企业不需要)。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医疗期计算的基本步骤为:
1、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长短;
2、根据医疗期长短确定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如3个月医疗期则累计病休的计算周期为6个月;
3、在前一步骤确定的计算周期内确定累计病休时间。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对于医疗期的期限及计算方法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和单位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主观:
向单位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证明: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以及符合单位要求的请假条,写明请假的理由、期限等内容。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员工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员工请病假需要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请假条、就诊记录、挂号单等证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不免发生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的情况。员工要请带薪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材料。
一、员工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员工请病假需要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住院证明、请假条、就诊记录、挂号单等证明;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请病假的手续,一般以医疗机构诊断和休假证明作为依据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员工不免发生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的情况。员工要请带薪病假,需要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不同规章制度而准备材料。
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休假工资的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每个人都会生病之类的,但是请假我们也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任何与请假相关的证明必须准备齐全后方可向单位提出请假申请,只要是人道的单位都会准假的。关于工资方面也是根据你实际工资的百分比计算,所以也不用担心被扣得太多,不过也要适当注意,不可多多请假,不然公司会进行相应的辞退处理。
单位请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
法律主观:
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请病假需要什么
法律主观:
向单位请病假需要提供下列证明: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以及符合单位要求的请假条,写明请假的理由、期限等内容。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9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一、休病假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1、请病假要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健康证明等材料。经单位审批同意后,劳动者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则单位一般不会同意劳动者的病假申请。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二、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