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保护条例保护软件的什么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等等。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哪些权利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软件著作权,指软件的开发者或其他权利人依据《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软件的正常使用,促进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用户的权利。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3、相似的开发。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的软件的著作权的侵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其不同于传统的作品如美术作品、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软件开发者对其开发的软件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当然著作权并非需要登记才能获得保护,作品一经完成即获得保护。但现在国家鼓励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一是强化、固定权利,二是可以培养企业创新及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
软件著作权人都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有()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3、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的权利;
4、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5、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并收取报酬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高新企业认定6个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6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百分之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60;
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哪些?分别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哪些?分别是什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那么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包括哪些?分别是什么?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的内容1、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8、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9、软件著作权的各项权利之其它权利,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一、 软件著作权 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 证据 ,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 著作权 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三、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软件 著作财产权 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相信大家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 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都可以作为 著作权人的合法主体。软件著作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和修改权等人身权,同时享有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等财产权。
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虽有其特点,但也符合作品的一般特征,因此它也基本适用《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
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应包括以下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上述四项为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是每一个作者都有的权利。
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改编权;10,翻译权;11,汇编权以及第十七项规定的其他权利,以上权利为计算机软件作者能够享有的财产权,而其他项目如第八项九项十项十一项十三项是不能成为计算机软件的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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