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是什么意思(承包人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一词常见于建筑工程领域,是一个与承包人相对的概念,承包人的概念指的是符合发包人条件并且被发包人所接受的当事人。而与之相对的是,发包人的定义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是取得该的当事人资格的继承人。一般发包人在建筑工程周期内主要负责为承包人提供相应的施工工程条件,并且在项目中主要承担检查、验收的责任。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发包人是什么意思?一文带你搞懂
发包人的含义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发包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8、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依据《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发包人的权利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检查作业进度和质量。
(2)承包人没有通知发包人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发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票标准进行验收。
(4)发包人对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发包方和承包方是什么意思呢
法律分析: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发包人是什么意思举例
发包人是指在某个项目或工作中,承担雇主的身份,通过支付一定的酬劳来委托或聘请他人完成一定的任务或工作。举例来说,某公司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但自身人手不足,可以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通过竞标确定一个可靠的发包人,并付费让其代为完成该项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发包人扮演着雇主的角色,具备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能力。
发包人在项目中的角色十分重要,因为他的选择会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功与否。发包人须了解项目的各个细节和需求,并寻找富有经验、专业能力强的承包方来完成任务。例如,在建造一座桥梁的过程中,发包人需要选择一家有丰富经验的建筑公司,以确保桥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发包人的职责不仅限于选择承包方和支付酬劳,还包括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的进展和细节。他需要制定合理的计划和预算,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并及时地跟进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此外,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发包人还需要关注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双方利益得到保护。发包人需要扮演着明智、负责和专业的角色,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有力保障。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
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
(2)义务不同,承包应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发包人应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责任是什么
1、施工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工合同履行的此施工的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
(1)必须要按照签订的施工合同上表明的施工日期进行现场施工,并按照施工合同上签约的发放图纸时限给发包人;
(2)承包人的守时开工是实施工程的最主要确保条件;
(3)施工工程的承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这些进入施工现场的前期工作一定要做好;
(4)承包人随时要面临着发包人的督察,但是发包人督察的前提必须不能妨碍承包人工作才行,承包人也不可以各种理由拒绝发包人随时督察施工工程的进度以及工程的质量;
(5)承包人对此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签约的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来实施。如果施工工程的质量因为承包人的原因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质量,此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返工知道施工合同标准质量合格为止;
2、施工工程的发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履行的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是;
(1)发包人也要做好工程施工前的工作,和承包人一样,施工工程的发包人进入了施工现场前还要做好这项施工工程的实施工程的整个方案,一定要购买好此次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此次施工的场地使用也需要处理,场地是否平整,水电以及道路要保持绝对的畅通安全;
(2)发包人要督察此施工工程承包人要守时开工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如果发包人监督到承包人没有按照签约的施工工程合同约定执行,有权利让承包人赔偿;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原料以及所需要的设备的所有质量需要符合标准,如果不符合标准造成事故的需要承包方承担责任;
(4)发包人要对承包人施工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进度随时督察。前提是不能耽误承包人的正常工作;
(5)发包人对整个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人应该及时的对此工程进行验收。发包人验收时就要根据施工图纸以及国家颁发标准来验收;
(6)最后验收成功后,支付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承包人和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承包人和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承包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相关施工工程承包资格的人,俗称工地施工人、承包责任人等。发包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工程施工发包资格的人,俗称建设单位、项目老板等。
法律上对承包人有3项要求:
第一项是要求承包人必须要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项是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颁发的营业执照,
第三项是需要工程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在根据资质的等级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也分好几个等级,每一项等级所承揽的工程是不一样的。
法律上对发包人的要求有2点:
第一点是发包人有合法的发包资格和工程。
第二点是发包人对于自己所发布的工程,要有支付能力。发包人有权利随时检查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承包人不得阻拦,但是在检查的过程中,不得妨碍承包人的作业。
承包人所建设的项目,因为操作不当,而与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有较大差距的,那么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承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无偿的返工和修复,承包方因当遵循发包人的意见。承包人和发包人都会签订逾期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为承包人的返修,返工等情况造成了工程的逾期交付,那么承包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要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包含道路的通畅,水和电。承包方建设好工程之后,发包方要及时验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的
2、没有资质的施工人借用资质
3、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意思是什么?
发包人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都是什么意思?求详细解释
一、发包人: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①、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②、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③、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二、承包人
1、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①、第二百七十二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②、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③、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监理人
1、定义: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准则,对某一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守“理”者按程序办事,违“理”者则必究;同时,这个执行机构或执行人还要采取组织、协调、控制、措施完成任务,使主办人员更准确、更完整、更合理地达到预期目标。
2、监理原则:
①、监理工作以委托监理合同为依据,实施监理前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②、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
③、应“公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维护建设方与不损害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⑤、被监理单位必须接受监理。
⑥、严格质量保证体系,凡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都应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包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包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