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25
140
民事诉讼有效期三年是什么意思法律主观:一、民事诉讼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同时明确了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三、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

民事诉讼有效期三年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一、民事诉讼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同时明确了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因此,除却前述情形,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均可以适用3年诉讼时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是没有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的具体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论,使一些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法律关系适用了诉讼时效,剥夺了权利人的权利,鼓励了义务人的违法行为。最近几年,在理论界基本达成了共识,主张诉讼时效的客体应为:请求权,但又不是一切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制。所谓请求权,就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基于债产生的原因,债权请求权又包括基于合同债权的请求权,如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如损害赔偿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如必要管理费用请求权;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如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其他债权请求权,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赔偿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则主要包括返还财产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无法恢复原状时,又转化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同样适用诉讼时效。因此,与请求权相对的支配权、抗辩权、形成权都不存在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刑法上的诉讼时效

法律主观:

一、刑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法的诉讼时效具体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怎么计算刑事犯罪追诉时效

1、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合犯罪构成之日。由于刑法对各种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因而认定犯罪成立的标准也就不同。对不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实施行为之日即是犯罪之日;对以危害结果为要件的犯罪而言,危害结果发生之日,才是犯罪之日。

2、连续犯罪的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的,属于连续犯;犯罪行为有继续状态的,属于继续犯或持续犯。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的计算,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刑法规定的精神以及惯犯与连续犯的关系来看。对于惯犯的追诉期限,也应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

追究犯罪是有一定时间的,一般说警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积极的打击犯罪,如果超过时间期限了,那么是不享有追诉权的。不过具体的时间期限也是根据案情的简易程度或者是案件的大小进行划分的,具体的时间法院会给破案的人员规定。

三、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不同的刑期追诉时效不同,最高为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刑法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刑法的诉讼时效具体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二 、民事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 、民事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以已过诉讼时效提起抗辩,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新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新《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是二十年时间。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说是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一、新《民法典》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过期依然是可以选择起诉或者是私底下协商进行处理的。民事诉讼时效过了,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但如果对方当事人以已过诉讼时效提起抗辩,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1、普通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督促相关人员尽快的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否则时间长了,诉权虽然说依然是存在的,但是在胜诉权方面将不再得到法律的保障,目前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但是也分为不同类型的案件,比如说有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是一年的时间。

案件判决诉讼时效

法律主观:

一、 已过诉讼时效案件法院如何判决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会受理,但是会提示当事人,案件进入审判庭以后,法院也会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即使对方当事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提出抗辩,法院也会主动审查,发现没有中断、中止和延长事由的,会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的形式驳回诉讼请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法院不会对这个纠纷再次处理,也不可能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规定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

三、诉讼时效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过三年怎么办

诉讼时效过了3年应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主要还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人民法院也不会不属于这类型的案件,主要就是法院不能够主动地对于诉讼时效问题来进行一定的审核,只有当对方提出抗辩的意见之后才能够审核。

一、诉讼时效过了3年应该怎么办?

诉讼时效过了3年应该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一般来说,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法院仍然会受理的,只要可以说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就可以支持的诉讼请求。如果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情况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法律要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现实生活当中诉讼时效已经经过那么将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比如说胜诉权方面是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在此种情况之下,仍然是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对方愿意还款的,也不会受到这个诉讼时效的影响。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都有什么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 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 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二、诉讼时效

在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均为借款期限届满后3年,而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条的最长诉讼时长为20年,而欠条的诉讼时效为写了欠条之后的3年之内,借条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更加有利。所以绝对不可以混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 起诉时效新规定是怎样的? 一、 诉讼时效 的概念 (一)时效与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不同,时效是法定的。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权的时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消灭时效,也称诉讼时效,是 债权人 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就是属于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就时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而言,时效能导致权利的消灭,应属法律事实。时效的期间经过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控制,就此而言,时效属于事件。 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 由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预先抛弃,所以时效期间属法定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诉讼时效期间须与一定的事实状态结合才发生一定的效果,亦即无一定事实状态与之结合,无时效效果的存在。故时效法律效果的发生须与一定事实状态并存而构成法律要件,就此而言,时效又属法律要件。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 知识产权 的期间等,而适用于请求权的就是诉讼时效。请求权须义务人给付才能实现,如请求权人长时间不行使权利,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诉讼时效就有督促请求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的功能。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一)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利的,请求权有无是时效发生的首要条件。对于请求权属于哪种类型的,究竟属于所有的请求权,还是仅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学理通说看,诉讼时效应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如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3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向 债务 保 证人 、 债务人 的 代理 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 诉讼时效中断 。即诉讼时效中断是源于向债务人以及债务人的代理人、保证人、代管人请求权利,对应于债务人的权利人,毫无疑问应该是债权人,其行使的权利也只能是债权。既然诉讼时效中断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以理推之,不可能还有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其他请求权。 2、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怠于行使权利,是过错不行使权利的状态。如果权利人不知其权利存在,或虽知晓其权利存在,但无法行使其权利的,一般时效期间不开始起算。 3、怠于行使权利状态持续存在达到法定期间。即怠于行使权利处于持续状态,中间如有行使权利或义务人认诺等,时效就中断;持续状态达到法定期间,是要求不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这一期间即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的效力 1、胜诉权消灭。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胜诉权的本质就是公力救济权,与诉权亦不同。诉权属于程序法上的权利,当事人是否享有应依程序法的规定判断,即使诉讼时效届满,但当事人符合程序法上行使诉权要件的,人民法院仍得受理。因为诉讼时效是否已经届满,只有通过审判才能查明,其权利得否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只有法院才有公力决断权。 2、实体权利不消灭。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不消灭,债权人对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仍享有受领保持力,债务人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 三、诉讼时效期间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可分为以下三类: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以及“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四种情形,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但是,这四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有的已被后公布的单行法修正,按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该适用新法律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 第42条规定:因 环境污染 损害赔偿提起 诉讼 的时效期间为3 年?即身体伤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应适用特别 法规 的特殊时效; 产品质量法 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因产品责任的赔偿请求权,应适用特别法规定的2年特殊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与一般和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不同,该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适用于“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特殊主体”。那些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权利人,只能适用一般时效。 (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民法通则的规定比较,其不同可分为这样两类:(1)时效期间不同。有的期间比较长,例如 合同法 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也有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一致的,如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以外的 合同纠纷 诉讼时效为2年;还有短于2年的,如 海商法 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90日。(2)时效期间起算不同。如海商法第258条第1项规定: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一) 诉讼时效中止 1、概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诉讼时效中止的功能,是把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的法定障碍经过的期间,排除于时效期间之外,使诉讼时效期间所含的事实状态要素,真正能限定于权利人主观不行使权利的情形,以提高时效期间的“含金量”。 2、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 “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3)其他。例如 继承 开始后, 继承人 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3、中止时效的发生期间。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或法定事由虽发生于6个月前但持续至最后6个月内的,才能发生中止时效的法律效果。 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 (1)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间,不生时效期间的效力,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 (2)法定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月内,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应否补足其为6个月,民法通则未予规定,通说认为应该补足6个月。 5、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时效期间类型。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二)诉讼时效中断 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诉讼时效即因欠缺要件,其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应归无效。 2、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义务人的同意,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亦即对权利人之权利的承认,故与请求发生相同之中断时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是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诉讼之举,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最为强烈的表示,故诉讼之日便是时效中断之时。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其起诉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起诉已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即使撤诉也仅是放弃公力救济,其内含请求之意思并未因撤诉而撤销,故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 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4、诉讼时效中断适用的时效期间类型。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三)诉讼时效期间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期间的延长与中止、中断不同,它只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完成的情形,而且发生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69条的解释,是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延长适用的期间类型,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75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35条、第 136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即诉讼时效的延长不仅可适用于一般与短期时效,而且还可适用于最长容忍期间。由此可见,时效延长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于中止、中断外而保留的救济空间。 在上文中为大家介绍了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 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大家这样可以对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有更详细的了解,在民事诉讼法起诉时效一般为两年,所以大家应注意起诉时效。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给予一定的延长。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2024年招投标出现法律纠纷怎么办? 招投标出现法律纠纷怎么办理

先施工后招标,现在产生了合同纠纷,违反了什么法律吗 1、法律主观:不合法,未 招标 先施工会责令期限改正并给予 罚金 处罚。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
2023-12-14 10:36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那么,什么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1. 什么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2. 什么是绝对无效的行为,3. 什么是相对无效的行为,绝对无效的行为是指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行为,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都被认定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 ...
百科
840热度

2024年经济纠纷打人怎么上告? 经济纠纷打人轻伤法律怎么判

民工讨工资挡路,打人,砸车怎么办? 带着证据去你们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院申请仲裁,找不到地址打12333查,要求公司补齐拖欠你们的工资。除了证据你还需要准的材料,如图:一式三份,上交2份,原件自留。第一老板因打人应该举报110,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2023-12-14 11:21

民法典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民法典合同解除法律制度

民法典合同法定解除的五种情形及法律后果1、法律主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下: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3、合同解除后 ...
合同纠纷
237热度

2024年麻涌欠款纠纷律师怎么选? 麻涌法律援助中心

怎么找律师 1、第一,在网络上寻找当地的律师。现在网络非常发达,只需要输入关键字,马上就会跳出需要查找的内容。如果大家身边没有律师资源,也没有熟人,整个就像是大海捞针,那么可以先试试在网络上寻找。2、找律师怎么找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 ...
2023-12-15 14:40

工程款有没有诉讼时效这一说(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比如,合同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那么在支付期限届满后,如果受益方没有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因此,在类似的案件中,如果受益方未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可能会被认定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追究责 ...
百科
51热度

2024年情感纠纷怎么签署合同? 情感纠纷法律规定

情感经济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可以向当地公证处进行财产公证,明确双方各自的财产状况,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仲裁或者诉讼。沟通和理解:首先,夫妻之间应该进行开放、诚实的沟通,了解彼此的观点和利益 ...
2023-12-14 11:35

违法分包总包方工程款(总包违法分包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违法分包总包方工程款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的健康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各相关方应加强监管措施,提高责任意识,共同打击违法分包总包方工程款的行为,一、违法分包总包 ...
百科
579热度

2024年江宁区婚姻纠纷法律咨询怎么样

如何起诉离婚最好? 1、我国法律规定,结束婚姻关系必须通过以下方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起诉离婚。能用简易程序就用简易程序,协议离婚是最简单的离婚方式,达成离婚的一致协议最好。2、去法院起诉流程怎么走去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1 ...
2023-12-15 12:43

父母打骂孩子的法律后果?父母赡养费标准2023

总之,父母打骂孩子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虐待罪、伤害罪和侵犯儿童权益罪等,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父母打骂孩子可能构成虐待、伤害或侵犯儿童权益等罪行,以上案例中,父母的打骂行为严重侵犯了孩子的身体权益,构成了虐待罪和伤害 ...
法律顾问
495热度

2024年怎么查询对方有没有法律纠纷? 怎么查对方有没有诉讼

如何查询公司有没有诉讼纠纷 法律主观:当事人可以登陆受案法院的官网或者去受案法院的公告信息栏查找诉讼公告。诉讼公告有两种状态。查询公司或个人有没有诉讼纠纷可以在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查询支 ...
2023-12-14 10:54

协议离婚法律有效吗?单位主动辞退员工有什么后果

法院判定协议离婚无效,要求夫妻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2. 协议离婚后可以变更协议内容,但变更应经过夫妻双方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定协议离婚无效,要求夫妻双方重新进行协议离婚并完成公证和登记手续,以下是一个相关案例:案例 ...
法律顾问
2热度

2024年货款纠纷审理要件清单怎么填? 货款纠纷常见争议点

客户欠货款不给,只有送货单可以起诉吗,送货单上有注明金额,单上有签... 1、送货单上的签字长期有效,能要回货款。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送货单的填写及使用注意事项有: 填写要求明确、具体。 标头 ...
2023-12-14 10:38

股权回购价格如何确定(股权回购法律构成要件)

股权回购价格可能受到公司估值、市场情况、股东协议约定、独立评估等因素的影响,本文从股权回购价格的确定和法律构成要件的角度,介绍了相关内容,并通过案例和延展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解答,一、股权回购价格的确定股权回购价格的确定是根据公司实际 ...
法律百科
1热度

2024年公司股份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纠纷适用于什么法律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解决纠纷 股东之间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是: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法律主观:企业债务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予以解决:协商解决。因企业到期不承担还款责任或保证责任,当事人之间 ...
2023-12-15 12:00

假结婚付什么法律后果?假结婚怎么规避风险

一般来说,假结婚会涉及以下法律后果:1. 结婚无效2. 民事责任3. 刑事责任4. 移民问题1. 结婚无效假结婚的最直接后果是婚姻的无效,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假结婚的法律后果也会有所不同,如果移民局认定婚姻是假结婚,将会拒绝移民申请, ...
法律顾问
187热度

2024年房屋纠纷怎么写应诉书范文? 房屋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房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此致 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范本(三) 原告:XXX 被告:北京××有限公司,……。 案由:房屋 ...
2023-12-15 14:14

工程款拖欠法律怎么认定(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

为避免工程款拖欠问题,承包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并与发包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工程款支付的相关问题,3. 施工质量:如果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经过验收,但发包方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则 ...
建设工程
156热度

2024年离婚遇财产纠纷怎么办啊? 离婚遇财产纠纷怎么办啊法律

离婚后遇到财产纠纷怎么办 法律主观: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若可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新的处理方案。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诉至人民法院,主张相关权利。由此可见,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要根据实 ...
2023-12-15 14:37

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时效起算时间: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况包括:1.原告起诉后,法院作出中断时效的裁定,2.确保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向法院提起诉讼, ...
百科
531热度

2024年私账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私账是什么意思

私人买卖东西纠纷怎么解决 买卖纠纷案件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协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个人经济纠纷通过法律如何处理 个人出现经济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的法律途径处理的,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商 ...
2023-12-15 13:55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有效期三年是什么意思法律主观:一、民事诉讼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同时明确了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三、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 ...
法律百科
140热度

2024年单纯的法律纠纷怎么解决? 单纯的法律纠纷怎么解决问题

法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观:解决纠纷的四种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一般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纠纷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会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会予以 ...
2023-12-15 13:09

父母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父母离婚时房子归孩子的法律后果)

如果离婚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二、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需要根据离婚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分割,4. 如果离婚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 ...
房产纠纷
616热度

2024年情侣情感纠纷法院怎么处理? 法律怎么解决情侣情感纠纷

情侣分手经济纠纷怎么走法律程序 情侣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按照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和解: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情侣分手经济纠纷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寻求法律援助、提起民 ...
2023-12-15 14:31

用假离婚证贷款有什么法律后果?用假离婚证贷款银行是否有责任

为了防止使用假离婚证贷款的行为,银行可以加强对贷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包括婚姻状况的核实,用假离婚证贷款银行是否有责任根据我作为一名专业律师专家的角度来看,如果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未能充分核实离婚证的真实性,导致贷款人使用假离婚证进 ...
法律顾问
212热度

2024年网上怎么查询法律纠纷? 怎么查询法律案件

怎么查个人有没有法律纠纷 法律分析:进入官网:如图所示,在百度中搜索“如何查询公司或个人有没有诉讼纠纷”首页第一个就是,点击进入政府官网。查询填写规范:该处不仅可以查询到个人,还可以查询的公司的诉讼纠纷记录。通过法院查询网站:各地 ...
2023-12-15 13:53

拖欠工程款有什么后果(拖延结算工程款法律后果)

1. 法律后果:- 违法行为:拖欠工程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承包方或供应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要工程款,并可能要求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 请求支付令:如果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已经达到一定期限,承包方或供应商可以向法院请求支付令,法院将根据 ...
法律百科
963热度

2024年房屋纠纷暖气拖欠不交钱怎么办? 暖气费拖欠诉讼时效 法院

暖气费逾期怎么办 取暖费逾期可以补交。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如果暖气费忘了交的话是可以补交的,但有可能还需缴纳滞纳金。如果用户仍未交费,由工作人员上门关闭阀门,停止供热,其间所产生的采暖费由用户承担。取暖费 ...
2023-12-15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