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还有什么权利
法律主观: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以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什么
法律主观:
剥夺政治权利 是剥夺以下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一、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1、剥夺政治权利包括: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情况: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助兴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其中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一种资格权,是以生命权为基础,都是依附于生命权利的,自然人一旦丧失了生命,这些权利也就丧失了。他们已没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通常作为刑罚的附加刑之一,是对特定犯罪行为作出的法律制度安排。我国刑法规定了多种情形下可以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罪等。剥夺政治权利是具有严重性和特殊性的刑罚,在人身自由之外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同样产生了影响。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罪嫌疑人将无法参与国家的选举、被选举、罢免等政治活动,同时也可能会面临其他方面的限制。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多长?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判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且期间应当为整数年份。一般而言,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会与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期限相同或相似。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特殊刑罚,适用于特定的犯罪行为和情形。该刑罚的实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不仅会对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自由产生影响,还会使其在一定期间内无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如果在实际社会中遇到相关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察余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包含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综上所述,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_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而刑法中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担任国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条
《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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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指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分析
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机关,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同时规定公民对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民主化程度的标志。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