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谁先垫付
交通事故费用谁先垫付
交通事故费用谁先垫付
一般情况下,车方先行垫付的,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可进行详细计算。若伤者自行垫付,痊愈后根据法律规定理赔;车方和伤者协商垫付,待后期理赔时详细计算。
如果出现双方都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情况,那么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并且交警基本上不会对于赔偿金有一个定额,因此也就不会去强迫肇事方进行费用垫付,这种情况下只能是在责任认定完毕之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原则基本上就是达到双方和解或者是肇事方自愿。当然了,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那么受害者是完全有理由可以向法院对于肇事者提出诉讼的。
并且对于肇事者来讲,肇事者所开的车辆肯定是会参加机动车的交强险和三者责任险,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如果要求赔偿了的,保险公司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如果超过核定的费用,那么就会由肇事者进行另一部分的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需要自己先垫付吗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报保险,一般不需要自己先垫付。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保险公司应当垫付抢救费用: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果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自己是不需要报保险的。由全责方告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定损后给予赔偿,如对方没有保险,由全责方自己负责全部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了交通事故要不要垫付钱
需要的。
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首当其冲,不论医药费是否支付都需要先行救人,然后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跟受伤家属进行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当伤者治疗完毕后,伤者家属可以拿着医疗机构出示的票据凭证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有这样的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对其有及时抢救治疗的责任,不允许出现因伤者的医疗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治疗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的情况。
如果肇事车辆曾办理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抢救费用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如果出现了抢救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责任限额范围,或者肇事车辆未办理或未来得及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司机肇事逃逸。
暂时找不到肇事者时,此时事故伤者医疗抢救费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一部分或者是全部垫付,关于这笔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援基金有权在找到肇事者时,向其索要。
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但是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进行赔偿。
如果出现了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之一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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