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不满意怎么复议(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对派出所处理案件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果该处理结果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怎样提起复议
法律分析:可以在60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县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所在县、市公安局或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向全国公安报警热线110投诉。在户籍地报警110后,就有当地公安110接线员,对你的投诉一定会依据规定,直接转交处警机构本级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以派出所调解判案的结果、事实和相应的直接证据,向纠纷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警方调查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上诉途径有: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处理
对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救济途径有:
1.可以向其上级机关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2.公安局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市、省公安局反应或者投诉。
3.也可以向公安局对应的政府机构投诉。
4.如果您对派出所的处理不满意是不能起诉到法院的,因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您必须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复议不服,则可以起诉公安局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对派出所处理不服怎么办
法律分析:不服派出所处理结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对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复议?如果可以,是否需要递交书面形式。
可以提出复议,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须在10内答复。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规定,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1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7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决定后,应当在15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所以你申请复议需要递交书面申请。公安机关须在10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