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债务公证有效吗(婚前财产债务协议怎么写)
婚前房产公证给女方有效吗
公证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即便房产证上没有写女方的名字,但只要婚前办理了房产公证手续,女方就拥有部分房屋的产权,离婚的时候会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至于如何分割,可以按照公证内容中各自占有的比例进行分割。
婚前财产公证的收费标准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根据各地规定,200-500元不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正有效吗
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综上所述,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婚前婚后财产债务公证
法律分析:1、有必要可以公证,但公证只是证明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夫妻之间一方的债权人;
2、针对第三人: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定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四条 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婚前财产公证有用吗?
上升到这种性质已经不能算是小事情了,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在结婚以前明确区分各自财产的行为。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捍卫了爱情,也有人说婚前财产公证损害了爱情…具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存在老一代不认可和不接受、年轻人接受程度更高,以及不同的人对其看法两极分化这三种情况。
1,老一代人不认可婚前财产公证,认为这样做伤害了爱情。
作为老一辈人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是不认可的…他们认为,两个人既然结婚,就应该互相信任、不分彼此,两个人的财产也应该共有,这才是真爱的体现…如果还没有结婚就把各自的财产进行公证,那就等于离心离德,这样的婚姻注定无法长久。
2,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接受程度更高,觉得这样做确保了自己的独立性。
与老一辈的看法相比,年轻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接受程度要更高…年轻人非常注重独立性,即使是对于婚姻和爱情,也要在具体情况当中体现出自己的独立性,因此才会有婚前财产公证这种现象的产生…至于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婚姻和爱情的影响,还需要通过更长时间的观察才能得出结论。
3,不同的人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和看法两极分化。
总体来说,对于婚前财产公证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呈现两极分化的状态…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公正性和独立性,反对者认为这样做让夫妻之间产生了隔膜…至于我的看法,我认为夫妻之间明算账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必通过公证的方式来实现…双方做好约定即可。
婚前房子公证有用吗
婚前房子公证有用。
婚前财产公证是有法律效应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等,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以外,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婚前财产公证有效。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利因素,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悦、相知、相爱的基础上产生的,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环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有用吗?
1阐述我自己的观点,对于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我是不太能够接受的,当然面对现在的社会状况,婚前财产公证,好像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首先,当现在的年轻人开始选择财产公证的时候,会发现这种方式还是有一定的弊端的。 我们不能否认,财产公证确实可以让双方更好地了解婚前的财产状况,但也无形中制造了不公。 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哪些优缺点呢? 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其次,效益分析。 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财产公证,是因为这份公证声明可以使双方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每一个想要结婚的男人和女人,都有对爱情的向往,对未来的向往,都不愿意在未来面临离婚或者财产纠纷。 但是财产公证可以给每个人一定的约束力,让他们在结婚后可以知道对方的个人财产是什么。 万一发生不幸的事情,法律也会根据两人之前做过的财产公证的结果来做出判断。 此外,很多人离婚后往往涉及很多财产分割。 如果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就意味着他们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尤其是在一些短期婚姻中,为了避免麻烦和不必要的纠纷,男女双方都会选择进行财产公证。
再次,不好的分析。 财产公证的结果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这往往让很多人得不到保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男方购买的房子在双方结婚前的公证时就列为个人财产。 多年以后,如果男方出轨,准备选择抛弃妻儿,那么女方的一方往往是很被动的。 即使女方起诉,公证结果往往会裁定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因此,夫妻之间必须有一个人来承担冤屈。 另外,如果是无形财产,在公证的时候是没有办法衡量的,所以这会导致无形财产产生的收入仍然属于个人。
婚前财产公证有用吗
个人可以接受婚前财产公正!但是感情上接受不了!但是这个东西有利有弊,是把双刃剑!
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婚姻当中只有爱、唯有爱才可得到维系,除此之外,都意味着婚姻的“不洁”。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好像一下子把两个人的距离拉远了,夫妻之间似乎只有金钱关系。在财产问题上“较真”,算明细帐,会伤害双方的感情,这如同为婚姻挖掘坟墓,是不吉利的做法。
二、人们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经济地位乃至社会权利、地位的平等。他们都是出于对婚姻的牢固性信心不足,对婚姻的另一方有所怀疑或怕对方拿走自己的东西,才走进公证处的,这本身就意味着其婚姻的先天不足。现在世风日下,人们出于无奈才用外部力量对婚姻关系加以约束,这意味着社会的倒退,真的令人悲哀。
三、事实上,仅仅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多的。婚姻或多或少都带有某种功利色彩。正如传统说法中有所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贫*夫妻百事哀”,“夫妻好比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等等,都说明了作为男女两性结合的一种契约关系,婚姻中的功利性是客观存在的。
既然如此,订立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也就无可非议,因为它不过是婚姻当事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罢了。婚姻是人们感情发展的高级形式,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则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
同时,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间为经济问题闹矛盾、法庭上离婚双方为争财产不依不饶的事情屡见不鲜,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缠,选择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能也是一些人不得已而采取的方式。过去夫妻间不管感情是否破裂都得凑合过一辈子,大多是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压力等客观因素而表现出的一种无奈。如今人们更加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夫妻感情不合就可能提出分手,还能通过公证为自己的财产上一道保险。可以说,夫妻财产协议公证表明了人们越来越理智地对待婚姻,这无疑是新时代婚姻观念的一种文明与进步。笔者认为,一段婚姻要白头偕老,需要夫妻双方忠诚履行义务,互相包容,体谅。婚姻的维系主要取决于双方对爱的需要,取决于责任和义务的约束。一旦双方这种爱的需要不再存在,若双方都试图摆脱这种约束,那么婚姻也就走到了尽头。这与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并无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婚姻法》有这样的规定,显然现在人们已是非常理性地对待婚姻。爱,也许是一刹那的感觉,在某一时刻某一地点突然会有心动的感觉,过后或许不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