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解散与注销的区别(解散和注销的区别)
解散公司和注销的区别
法律主观:
公司解散和注销的区别是,公司解散是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公司解散时,其主体资格还存在,还需要进行公司财产的清算,再申报注销;而注销后公司就终止,其主体资格消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 破产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破产。 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
2、法律依据不同
注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破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指的是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3、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主动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而破产是被动的,是企业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也就是亏损到把借来的钱也赔进去了,按照破产法不得不进行企业终结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解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破损
公司解散和注销是一样的吗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是公司注销的前置程序,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要将清算报告相关人员单位确诊后才能申请注销公司。公司解散主要分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自愿解散程序为:(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且该决议要以重度特别决议进行;(2)董事、监察人申请解散登记。
强制解散程序为:(1)董事会通知股东。在公司解散开始后,除破产原因外,董事会应立即公告通知股东并以专函形式通知记名股东。若因为破产原因而解散,由法院出具公告说明。一般公司解散后,一定要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合伙企业注销和解散有什么区别
企业注销也是属于企业解散:合伙企业有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等情形的应当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公司解散与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闭幕与刊出的差异是什么
企业法人的闭幕和刊出是2个不一样的概念。企业法人的闭幕是指企业法人因自身不可以存续的理由产生,而停止活跃主动主题活动,刚开始收拾财产关系,是企业法人停止程序流程的一个阶段,是清晰企业法人行将停止,这类清晰尽管不容易立刻形成企业法人的消除,但它终将形成企业法人的消除。
公司刊出,是指企业法人资格的消除。企业法人停止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缺失,法人资格消除,是企业法人在实体线上的消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理应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是相关主管部分确认,并申报公司挂号行政机关,请求处理刊出公司挂号,公告公司停止。
撤消营业执照、刊出挂号是企业法人资格消亡的二种方法,二者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均形成企业法人资格消亡。刊出挂号以企业法人请求处理为前提条件,是企业法人的活跃个人行为,经挂号主管部分审批挂号,法人资格消亡;撤消营业执照是挂号主管部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对企业法人违规履行的一种行政许可,对企业法人来讲,撤消营业执照就代表其法人资格被强制夺走,法人资格也就随着消亡,并由挂号主管部分在公司挂号档案资料上给予注明,不用被撤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再申办刊出挂号。”但法院在对区域人民检察院的请示中回应:“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理应依规展开清算,清算程序流程结束并请求处理工商局刊出挂号后,该企业法人才归入消亡”。这促进稽察单位及其企业运营主题活动中的关系人觉得一些手足无措。
企业法人的闭幕与企业法人的停止
要清晰企业法人被撤消营业执照后的法人资格,就务必分辩企业法人闭幕和企业法人停止的不一样。企业法人的闭幕和企业法人的停止是2个不一样的概念。企业法人的闭幕是指企业法人因自身不可以存续的理由产生,而停止活跃主动主题活动,刚开始收拾财产关系,是企业法人停止程序流程的一个阶段,是清晰企业法人行将停止,这类清晰尽管不容易立刻形成企业法人的消除,但它终将形成企业法人的消除。企业法人的停止,是指企业法人资格的消除。企业法人停止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缺失,法人资格消除,是企业法人在实体线上的消除。
以上是对公司闭幕刊出等难题的翔实解说,希望对大伙儿有必定的帮忙,在自身合法权利遭受侵害时当即合理合法保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公司刊出了公章怎么处理
公司刊出公章的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则:“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图书印章,若因企业吊销、姓名更改或改用新图书印章而停用时,应当即提交图书印章印制行政机关保存或消毁,或是按国家公安部会与相关部分再行制定的规则处理。”依照《公司法》开设的公司,公司刊出后,图书印章不收购,由公司股东自行解决。假如是是非非公司制企业法人,请求处理刊出时图书印章理应交还工商局。
刊出公章
《有必要的资料》
国地税刊出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吊销银行回执、执照刊出回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刊出回执、刻章挂号卡原件、公章、财务章以及它有在公安局存案的章。
公司刊出后是否还要公告
公司刊出是一种很遍及的情况,不管因为是什么原因刊出,常有按规则请求处理有关的处理手续。可是不一样品种的公司,刊出的处理手续将会会有一些不一样。那_公司刊出后还要公告吗?
公司刊出后是有必要公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八十八条规则: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理应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认,并申报公司挂号行政机关,请求处理刊出公司挂号,公告公司停止。
一、依规创建清算组。公司理应在闭幕理由出_生效日规则期内创建清算组,刚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清算组由履行董事或是股东会清晰的作业人员构成。贷款逾期不创建清算组展开清算的,债款人可以请求处理人民检察院特定相关作业人员构成清算组展开清算。人民检察院理应审理该请求处理,并当即机构清算组展开清算。
二、公告并布告债款人请求债款,依规对债款展开挂号。清算组理应自创建生效日规则期内布告债款人,而且于规则期内在报刊上公告。债款人理应自收到通知单生效日规则期内,未收到通知单的自公告生效日四规则期内,向清算组请求其债款。债款人请求债款,理应标明债款的相关事宜,并出示证明文件。清算组理应对债款展开挂号。在请求债款期内,清算组不可对债款人展开归还。
三、清算组对接公司,进行清算作业中。清算组自创建生效日对接公司,了断公司未竟业务流程、铲除公司债款和负债、处理公司归还债款后的剩余财物、清缴所欠税款及其清算全过程中形成的税金、意味着公司参与是民事诉讼主题活动。
四、清算组全方位铲除公司财物、定编负债表和财物明细。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计划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认。在其中:清算组在铲除公司财物、定编负债表和财物明细后,发觉公司财物不够归还债款的,理应依规向人民检察院请求处理宣布破产。公司经人民检察院判定宣布破产后,清算组理应将清算事务管理转交给人民检察院。
六、根据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认的清算计划计划分配公司财物。公司财物在各自付款清算花费、职工的薪水、社会发展保险费用和法律规则赔偿金,交纳所欠税款,归还公司负债后的剩余财物,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照公司股东的注资占比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照公司股东具有的股权占比分配。清算期内,公司存续,但不可进行与清算不相干的生产经营。公司财物在未按前述规则归还前,不可分配给公司股东。
七、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认后,请求处理刊出公司挂号,公告公司停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理应制做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会或是人民检察院确认,并申报公司挂号行政机关,请求处理刊出公司挂号,公告公司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