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别人的歌曲侵权吗(普通人翻唱需要版权吗)
用别人的伴奏唱歌侵权吗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歌当伴奏即使注明作者的名字,但是未得到作者的许可或者授权仍旧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特殊的情况的,有另外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翻唱歌曲可能构成侵权,取决于你是否取得了版权持有人的授权和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
翻唱别人的音乐作品需要得到作品的版权持有人的授权。如果未经授权,对原创作品的翻唱属于侵权行为,可能会引起版权纠纷,导致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即便是部分重唱(例如改编)也必须获得版权人的许可。
版权持有人可以授权翻唱其作品,以此来保障自己的财产权和版权权益。在获得授权后,需要支付相应的版权费用和使用费用。
为了避免侵权,如果您想要翻唱他人的作品,请确保获得版权持有人的授权,并且按照协议支付版权费用。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秦霄贤唱《声声慢》被指侵权,怎样翻唱歌曲才不会涉及侵权?
如今大家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了,尤其是在娱乐圈,可能歌手稍微多唱了几句别人的歌就涉及侵权。秦霄贤之前就经常在节目里面唱《声声慢》这首歌,结果就被作者点名批评要求秦霄贤道歉,指认秦霄贤侵权。所以大家在翻唱歌曲的时候还是要有一定的版权意识,作为普通人翻唱别人的歌,没有事,因为没有拿来谋取利益,但是如果是公众人物,拿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去获取利益的话就要交版权费。
一、秦霄贤唱《声声慢》被指侵权
在2022年3月13号的时候,德云社的秦霄贤,在《你好星期六》这档综艺节目里面唱了《声声慢》这首歌。随后这首歌的原创作者就发布了文章,说秦霄贤已经多次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演唱自己的歌了,还说秦霄贤侵犯了自己的版权,所以要秦霄贤公开道歉。《声声慢》这首歌其实也算是秦霄贤的代表作,之前经常在小剧场里面演唱,这首歌和秦霄贤的嗓音非常贴合,粉丝们也非常喜欢。但是这首歌确实不是秦霄贤的原创,而且原创已经新多次发文让谴责秦霄贤,并且发文维权,不过秦霄贤这边还没有站出来回应。
二、怎样翻唱歌曲才不会涉及侵权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肯定是要有有一定的版权意识,不管是别人的歌曲还是别人的其他作品,如果要拿来用的话,肯定要知会原来的作者。大家平时在翻唱别人歌曲的时候其实也不用太过于惊慌,如果自己翻唱歌曲是为了发到平台去赚取利益的话,就需要跟原作者知会一声,并且支付一定的版权费才可以去翻唱,但是如果只是在KTV里面唱着玩儿,供自己娱乐,没有用这首歌来赚钱的话是没有关系的,也不用知会原作者,更不用交版权费。所以秦霄贤这次的行为肯定是涉嫌侵权了,相信秦霄贤也不是故意的,只要尽快拿出态度来改正并支付版权费,应该就没事了。
酷狗音乐我自己唱别人的歌可以上传吗?需要版权吗?
您好,
1、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九项“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2、因此,您唱他人的歌上传到酷狗音乐,如果没有向听众收取费用,您也未从中获益,则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