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废除)
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什么情况下不赡养老人不违法?
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赡养老人是义务,必须履行,但是如果是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或者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的,可酌情免除其金钱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综上所述,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1、多子女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而不尽赡养义务。
1、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
2、无约定赡养协议的,多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平均承担并履行赡养义务。
3、子女不能以不继承父母遗产为前提不尽赡养义务。
民法典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使是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仍应当继续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赡养父母的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可以不赡养父母的情形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
综上所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
一、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如下:
(1)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