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种类(取保候审种类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法六十八条取保候审
法律主观:
什么是取保 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 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 服刑期间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只有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才能算是服刑期间,取保候审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因此也就不算入服刑期间。判处刑罚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所以, 取保候审后 被判处刑罚, 取保候审期间 不算入服刑期间,但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种类包括哪些?
一、 取保候审 种类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 1、人保 人保又称保 证人 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 保证书 ,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2、财产保 财产保又称 保证金 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实行财产保,符合我国的国情,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需要,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地履行义务,保证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实施。 二、取保候审是针对哪些犯罪嫌疑人的? 取保候审适应于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 二审 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 一审 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 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社会危害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不立即 逮捕 而是通过取保的方式的,会要求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 担保人 应该如实履行义务,监督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如果其发生逃脱的,担保人 承担连带责任 。
取保候审种类有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
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候审不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香港取保候审制度
法律主观:
一些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后,在案件审理之前为了不想要在看守所里,很多人都会去申请取保候审。一、取保候审能去香港吗法律规定是不能的,连出市都不行。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执行机关的批准去外地是不可以的。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二、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能从重处罚吗尽管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这并不能成为对其从重处罚的理由。至于脱逃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采取的保证方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缴纳保证金的,对保证金予以没收;有保证人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量刑依据,一种是法定的,一种是酌定的;又规定了三种量刑种类,即从轻、减轻、从重。从轻和减轻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种类,可以作为该两种量刑种类的情节法律及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定权,但是对于从重的情节,法律及司法解释则进行了严格限制,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如果司法机关可以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那么法律及司法解释有关应当从重的规定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法律及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哪些该从重,是有针对特殊情形的。因此,从重应当以法律及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为准,不得以酌情而定。
取保候审的种类和条件
法律主观: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可以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情、社会危险性、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决定。2、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并且具有固定住所和收入四个条件。另外,有几个关于取保候审的关联知识也需要了解:1、决定机关。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切莫乱托人。2、取保候审的三种类型。直接取保候审,刑拘转取保候审,逮捕转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4、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要被没收,需要逮捕的还可以先行拘留。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