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与娱乐金额的界定(赌博与娱乐金额的界定湖南)
赌博的金额是怎么认定的
赌博的金额,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3、域外开赌场禁招中国人。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帮他人赌博以共犯论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国家工作人员从重处罚。
5、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1、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2、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3、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赌博的金额,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娱乐和赌博的界定
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
【法律分析】
现在选择打麻将的地方一般会选在家里,或者临时搭个位置还有就是棋牌室了,如果只是出于娱乐,其实三五个聚在一起搓搓麻将也只能算作是家庭娱乐方式的一种,不会定性为赌博。如果选择去专门的娱乐场所,比如棋牌室等,打麻将难免会有输赢,在国家关于赌博定义的最新规定中,如果参与的赌资超过了1000元,就会被定义为赌博行为。其实关于界定娱乐还是赌博,主要还是看赌资金额,在农村或者城市,难免会有一些游手好闲的人,他们没有什么正当营生,每天靠着打麻将过活,毕竟小打小闹也不能满足他们的日常开销,也逐渐从几块到几百再到几千,最后导致沉迷赌博,毕竟打牌这件事有赢就有输。其实一般娱乐的话,也不会界定为赌博行为,具体的惩处界限还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的赌博场所,都会有人专门组织并制定规则,如果发现参与的娱乐变了味道,甚至还有人从中抽头,那一定要小心了,这一定是赌博行为,如果一旦被发现,一定会收到法律的严惩。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赌博数额的认定
在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换取筹码、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可认定为赌资。如果行为人具有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高于五万元等情形的,并具有营利目的的,可构成赌博罪。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
参与赌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证据充分,可能涉嫌开设赌场罪,一般情节的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判三年到十年之间。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一、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
1、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网络赌资按其代表金额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带少量财物娱乐不算赌。
二、赌博如何处罚: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怎样区分赌博与娱乐的界限
一、赌博与娱乐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要看行为人的动机以营利为目的还是娱乐。
二、关于对赌博行为的认定、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认定,并没有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参照的是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如:
1、《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属赌资较大。 《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 《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2、相关法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各地赌博金额的界定
法律主观:
赌博与娱乐金额的界定各地公安机关制定的细化裁量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但对于赌博有了“数额较大”的规定,因此,警方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使用这样的标准:亲朋之间、私密场所、数额较小的,属于娱乐;而以赢利为目的、公共场所、数额较大的,则界定为赌博。 【法理依据】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赌博与娱乐如何界定
法律分析:区分娱乐和赌博的重点,就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于 “赌资较大”的定义,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地自行制定对应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多少金额算赌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4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5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属于聚众赌博。
【法律分析】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是出于获取金钱或财物等好处为目的。要认定为赌博提供条件,首先要认定什么是赌博行为。这里规定的赌博,是指以获取金钱或其它物质利益为目的,以投入一定赌资为条件进行的输赢活动。因此,认定是否为赌博行为,要划清几个界限:第一,赌博行为多是以牟取利益或好处为目的,应当从其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上认定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对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出于娱乐消遣目的进行的游戏性质的活动,虽然带有少量财物的输赢,不能按赌博处理;第二,从参与的人员来判断,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还是纯粹的赌输赢活动。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认定为赌博,至于方式不能仅理解为以下赌注打扑克牌、玩麻将等方式,还包括计算机网络、老虎机、角子机、苹果拼盘机或与之相类似的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等等。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只要具有赌博的性质就可以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帮助招揽他人参与赌博等行为。这里的赌场包括房屋、场院、汽车等能够从事赌博活动的场所。实践中对于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和纯粹家庭或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活动等,不应视为赌博行为和为赌博提供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