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股权质押了公司能处置资产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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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股权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股权质押融资的含义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以依法可转让的股权作为质物,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享有的所有权及可转让的股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这对融资者来说,体现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使不容易流通股权成为“有效资产”。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股权质押执行财产不可以,可以拍卖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股权质押融资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的程序

一、股权质押融资的条件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的程序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把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权)作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恩美路演

二、股权质押融资、条件、程序资料

股权质押融资、条件、程序资料

有关股权质押融资、条件与程序的知识,下面是我收集的详解分析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一、股权质押融资的含义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

所谓股权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公司的股权是股东以其出资获得的相应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来体现,出资比例的多少决定股东对公司控制权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拥有公司的股份数额而体现,股份数额的多少决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的大小。同时,公司的股权也是对公司的净资产及盈利收益可由股东依法拥有、处置、质押或转让的权利,是一种借款的担保条件。

另外,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投资及对公司资产拥有的体现,是股东的权益价值。以依法可转让的股权作为质物,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享有的所有权及可转让的股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这对融资者来说,体现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权益价值,使不容易流通股权成为“有效资产”。

而对银行来说这是一种可靠的信贷资源,银行可选择一些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之一,既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因为经营状况不好而难以获得贷款的困境,又可分享高增长企业的经营效益,获取一定的利润,促使资金在更加广阔的空间进行优化配置,提高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

股权质押作为权利质押中的一种典型形式,与其他权利质押相类似,其生效的关键在于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或记载义务。通过登记设定具有公示作用,其意义在于通过股权质押的公示作用达到安全、公平、效率交易的目的。最新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机关,股权出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示效应和公信力都远高于在企业股东名册上登记;同时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是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出质和变更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使银行在实现质权时更为便利,减少了可能遇到的阻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主要是针对非上市的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的。对上市公司而言,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中公众流通的股份质押,在政策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上市公司的法人股,银行一般会在调整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再综合考虑公司的负债、应收账款、现金流等情况,核定一个质押值,这个质押值一般为每股净资产的六至九成。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会得到广泛的使用,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依照规定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上海和深圳分公司进行股份质押登记,以使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依法受保护。该类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规定明确,操作性强,市场运作规范,对于发挥股权的融资功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股权质押融资的条件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可以在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申请出质登记的公司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生效主义)。同时,公司的股权出质也应符合《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股份转让的规定,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在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

若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需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根据《物权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股权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托管,即股权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权质押合同生效。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的股权出质也应符合《公司法》中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所属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实践中有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被托管在托管中心或者产权交易中心,对于这些股份公司,股权托管机构本身就是公司股份交易的指定场所,而股份出质实际上也是一种交易行为,将来实现质权时,必然涉及股份转让的问题,因此,需由股权托管机构向工商登记部门提交出质股份的查询(核对)要求。

《物权法》规定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托管,即股份出质记载于保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股东名册后,股份质押合同生效。

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物权法》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另外《证券法》规定:股份公司上市之前必须将股东名册统一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这样上市交易和托管是联动的,由深、沪两市的证券登记公司改组而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名册制度起到了完全的替代作用。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股票)质押登记的操作性强,运作成熟,所以因质押登记引起的相关争议很少。

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也有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三、股权质押融资的程序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申请书。

2)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四、股权质押融资案例

某省产权交易所除为托管企业进行股权托管服务外,还多层面地开展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为托管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促进托管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自2007年以来,为托管企业开展的股权质押业务,共有以下几种类型的质押方式。

(一)将公司股权质押给创业投资公司

案例1:A公司90%股权质押

该公司是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生产制药添加剂为主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欲对外进行融资,但由于没有任何高附加值的实物资产可用来向金融机构作实物抵押,故融资一直没有成功。2007年2月,某省产权交易所与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以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的90%股权(900万元)作为质押,成功为企业融资500万元人民币。

2007年9月该制药公司主要股东发生变故,需转换股东及法人代表,产权交易所配合该制药公司完成前述股权的解除冻结,等该公司股权调整后,又重新办理股权质押。因此,产权交易所开展的股权质押业务,既可促进股权流动,又可合理防范风险。

(二)将公司股权质押给商业银行

案例2:B集团公司的股权质押

B集团公司是一家资产规模大、颇具实力的集团公司,旗下有一家国内A股的上市公司及多家有实力的公司。公司为了盘活集团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将持有的某商业银行3000万股股权在某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质押融资业务,将3000万股的股权质押给另一家银行,成功融资2000万元人民币。

(三)将公司股权质押给自然人或股东

案例3:C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集团是一个大型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一家A股的上市公司和多家公司。为了解决集团新项目融资问题,于2007年7月在某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质押业务,成功地将旗下一家公司的47.5%的股权(计6440万元)质押给了内部职工,完成了内部融资2692.5万元人民币,盘活了集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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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押比例超过50%的股票,不得作为质押标的再融资什么意思?

质押融资当中,股权质押融资比例最高不超过股权价值的50%,一旦达到以后,股权将不能够再质押融资。为保障银行的融资机构的利益,质押标的实际价值一般远远超过融资价值。而股票、股权都是很容易随市场变动,所以融资机构接受相关质押需要承担一定风险。而超过50%风险过大,所以就不会再接受质押。

四、办理股权质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股权出质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二、股权出质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二)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1)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

(2)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四)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2、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书;

3、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公司股权质押情况下资产转让

法律主观:

可以转让,股权质押,简单地说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因为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进行抵押,只能设定质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的

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从合同法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二、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

三、股权质押设立后,出质股东擅自处分质押股权的法律后果如何从法律规定来看,《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对质物处分的规定不完全一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物权法》实施之后,质押股权的处分应适用《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即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从债权行为来看,属于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质权人同意的,则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如未征得质权人的同意或者追认,则为无效民事行为。从物权行为来看,如果受让人确系善意第三人,其受让行为符合善意取得要件,则受让人有权取得质押股权;否则,质权人应当享有担保物权的追及效力,不论质押股权流转何人手中,质权人之质权并不消灭,可以直接对抗第三人。当然,实务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确认以及股权质押、转让都应由工商登记机构登记,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记机构的重大过失致质押股权未登记,受让人关于其为善意的主张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受让人代出质股东清偿债务,债权因受让人代偿得以清偿,即使先前的出质股东处分质押股权未被同意,也不影响出质股东之前转让质押股权的行为,因为此时质权人的债权权益已得到实现,抵押权也随之消灭,故另当别论。综上所述,关于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这个问题的答案,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如何处置资产?

1、《担保法》规定,股权质押和财产抵押对对应的标的物属于不同的权利主体,股东将股权质押,不影响公司将财产抵押。如果股权质押在先,且质押合同中就公司财产抵押、处置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遵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约定,如有违反,可以追究出质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财产抵押办理了登记,已经依法设立,通常情况下也不能以股权质押在先要求撤销财产抵押或确认无效。

2、《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执行财产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执行财产不可以,可以拍卖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怎么办

法律主观:

股权质押,公司破产的,则公司需要以破产财产清偿各项债务。被质押的股权享有优先清偿权,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质权不能得到清偿,在公司注销后,就无需再偿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公司倒闭,股权质押给银行,个人财产怎么办

公司倒闭股权质押给银行以后,个人财产可以得到赔偿,但是有一个破产赔偿的顺序:

一) 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 破产财产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 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法院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四) 补充分配

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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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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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预防公司股权纠纷官司,并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顺利运营,A: 有几个重要的措施可以预防公司股权纠纷官司:1. 清晰定位并明确权益:在成立公司时要规定明确的股权分配及管理规则,避免潜在的争议,我们来看一个实际案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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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发(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发放)

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怎么发法律主观:员工工资是不需要申报债权的,公司在债务清偿过程中会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费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
2023-12-28 11:37

如何处理公司股权纠纷上诉(公司股权之争怎么处理)

A: 公司股权纠纷上诉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保护股东权益:当股东之间产生纠纷时,上诉程序可以提供公正、独立的法律解决机制,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A: 公司股权纠纷上诉是指由于股东之间发生的股权争议而进行的法律程序,公司股权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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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与大股东有何区别(公司法人侵占股东财产如何定性)

股东跟法人有什么区别法律主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股东与法人区别如下: 1、法定代表人承担经营中的责任,股东承担的是出资的责任。 2、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 ...
2023-12-28 11:32

2024年法官如何断定股权纠纷诉讼(法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要回避)

此外,相关的法律和规定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明确规定法官在持有相关股份时如何回避股权纠纷诉讼,总结:股权纠纷诉讼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问题,而法官是否回避该类案件涉及到司法公正和公信力的维护,Q: 为什么法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要回避股权纠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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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被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
2023-12-28 11:44

2024年如何处理公司股权纠纷诉讼(公司股权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在公司股权纠纷诉讼问题中,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避免负面影响的发生,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有效的保障,A: 公司股权纠纷诉讼是指因公司股权归属、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问题而引发的法律争议,并通过司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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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收费吗(股权质押需要公告吗)

股权质押收费标准法律主观:关于公司 股权质押 手续费,初始交易的时候,会产生 质押 登记费、经手费和佣金这三项费用,这三项费用将从您的融资金额中直接扣取,也就是说,初始交易后能拿到资金=融资金额-质押登记费-经手费-佣金。 根据《中华人民 ...
2023-12-27 14:58

股权质押融资分类及其优缺点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

通常的情况来看股东进行股权质押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是公司现在需要现金周转,股东便向银行用股票质押来获得贷款,再用这笔钱完成项目,如果项目完成后带来的里润丰厚,那就是很大的利好,因此,企业家向银行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门槛降低了,从前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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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还是国家赔偿(工伤赔偿要辞职后赔吗)

工伤十级赔偿是单位赔还是社保赔法律主观:对于十级工伤,公司和社保都会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对十级工伤的赔偿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 ...
2023-12-28 11:41

2024年苏州工厂股权纠纷如何处理(苏州公司股权变更的利弊)

A: 处理苏州工厂股权纠纷的关键是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协商解决争端,Q: 如何正面面对解决苏州工厂股权纠纷,A: 苏州工厂股权纠纷是指在苏州地区的工厂经营过程中,涉及到股东之间权益的争端和纠纷,Q: 如何有效处理苏州工厂股权纠纷,A: 是的,以下是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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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好是坏)

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是什么?新三板股权质押流程是什么?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通过股权的质押得到融资。第一步:理解出质人和被质押的股权。1.认真审查有限责任公司 ...
2023-12-27 14:49

2024年如何处理子公司转让纠纷(子公司之间转让股权)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集团可以积极应对子公司转让纠纷带来的问题,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达到和谐与共赢的结果,A: 面对该案例中的纠纷问题,公司集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1.召开高级管理层会议:集团高级管理层应召开会议,就双方的诉求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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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1、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2、企业必须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3、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拓展资料: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 ...
2023-12-28 11:14

股权质押需其他股东同意吗(股权质押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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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拍卖注意事项有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如何正确转让股票(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一、了解股权转让的基本知识1.1什么是股权转让1.2股权转让的种类1.3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二、股权转让的步骤2.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2缴纳印花税和过户费2.3办理股权过户手续2.4完成股权转让三、股 ...
2023-12-28 11:39

公司向公众转让股权构成犯罪吗(私自转让他人股权构成犯罪)

在股权投资业务中,投资方通过对拟投资的标的公司进行初审后,会与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确定估值、投资交易结构、业绩要求和退出计划等核心商业条款,并签署「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股权转让违法吗法律分析:股权转让不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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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规定的抽逃注册资本金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主观: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 债权人 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即为抽逃出资: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 债权债务 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 ...
2023-12-28 11:28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如何处理(上海股权投资公司有哪些)

2. 投资者损失:如果股权纠纷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股东利益受损,投资者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A: 某上海科技公司A成立不久后,两位股东发生了股权纠纷,为了解决股权纠纷,公司决定寻求外部调解机构的帮助,A: 股权纠纷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带来以下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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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山公司股权纠纷律师怎么找? 青山控股股东天眼查

关于股权纠纷方面的官司哪个律师比较好? 1、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这类纠纷的律师。2、只接触过法财达的律师,公司的股权纠纷处理得挺不错的,专做股权的机构就是不一样,他们不仅有股权律师 ...
2023-12-15 12:13

2024年如何预防公司股权纠纷再审(如何预防公司股权纠纷再审问题)

Q: 那么如何正面面对解决公司股权纠纷再审问题呢,A: 正面面对解决公司股权纠纷再审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A: 公司股权纠纷再审问题是指在解决公司股权纠纷时,由于各方利益的争议和法律规定的复杂性,导致纠纷无法完全解决,再次被提交给法院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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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我想问一下国有独资公司是怎么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的步骤第一步:申请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的证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 ...
2023-12-28 11:38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质权是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股权在质押后,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能擅自进行转让,股权质押提前解除法律主观:一、股权质押可以提前解除质押吗股权质押可以提前解除质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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