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多久时间内办理(出生证多久时间内办理户口本)
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出生证明是在婴儿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
出生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的办理地点是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办理费用各地省份政策不一致,具体详情咨询当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出生证最迟几个月内办
法律主观:
出生证即 出生医学证明 ,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一般要求出院前后办理,最迟30日内。特殊情况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方可延长至3个月内。
法律客观: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所有签发单位应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并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有关要求,直到孕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自觉申领。
出生证明办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一、出生证明办理期限办理出生证明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最好还是尽快处理完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_血缘关系_申报国籍和户籍_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请新生儿家长在宝宝出生后,为宝宝确定姓名,并及时(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需告之以下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二、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委托书”,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产妇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准确填写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姓氏与父母其中一方相同,不可姓第三方姓氏,如需冷僻字,户籍部门提供可以落户证明。签发后,《出生医学证明》不可以更改“新生儿姓名”。五、无法确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以下材料:1、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的“委托书”,受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双方户口原件及双方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各一份。2、《母子健康手册》中产后访视单页须加盖产后修养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公章;自费_省医保、新农合患者需提供出院结算单,市生育保险患者应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3、加盖病案专用章的产妇“住院病案首页”及“新生儿分娩记录”复印件。病例复印费1元,费用自理。4、有办理人签字的《出生医学证明》告知单。5、单亲需提供“单亲声明”及居委会“单亲证明”,或不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情况说明。6、新生儿父母属港澳或外籍人员,需出示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属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需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持无中文标识护照的,需有大使馆“中文翻译件”或公证处的护照“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出具“新娘婚嫁电子档案表”。七、《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录入后,领证人对录入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八、《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新生儿家长不得私自拆切。九、您办理的出生证明的时间为:20年月日—20年月日十、办理时间:每周一_二_三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出生证明要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婴儿出生的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的作用:
给孩子上户口时需要出示;作为亲子关系的证明;孩子接种预防针需要出示;入托上学的年龄证明;办理身份证时需要出示;孩子出国、移民办证;申请绿卡。办理生育保险要用和上学都要用。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根据出生证要求需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主要是证明下列条款: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以下材料: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的“委托书”,受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录入后,领证人对录入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新生儿家长不得私自拆切。
办理新生儿出生证明的注意事项:
1、首先要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不能更改;
2、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则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明;
4、出生证明严禁涂改,出现涂改、损毁问题、或者丢失,需到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出生证明最迟应于出生一月以内办理,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新生儿应于出生一月内去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需要出生证明,因此建议孩子出生后尽快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卜锋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唯弊蠢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指陪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出生证明多久内办理
出生证明一个月内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登记时需要填写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时,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办理出生证明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