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离婚有录音能做证据吗
法律主观: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2)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 离婚案件中 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官司有录音可以打赢官司吗?
一、单凭录音能打赢官司吗
1、单凭录音不能打赢官司,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因为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是仍有一些限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第七十条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
二、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什么
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经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5、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起诉离婚有录音聊天能作为证据吗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且证据形式包括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老公偷偷录音离婚时能当证据吗
法律主观:
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因此,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法律客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能作为离婚法庭证据吗
法律主观:
离婚证就可以是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有警备戒心时,此类证据基本不能获得。(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滞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上。比如,在什么场合:为了调取中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合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离婚录音可做证据吗
法律分析:离婚录音可做证据。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证据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关键要要看录音的内容、证明目的、证明力。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
离婚证据可以是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录音作为证据需要做鉴定吗
对于录音需不需要进行鉴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录音等视听资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想鉴定的可以申请鉴定。录音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效:
1、录音对象是本人;
2、内容完整;
3、未做技术处理;
4、取得方式合法;
5、反映被录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6、留下原始载体等。
综上所述,音可以是离婚证据。录音能否成为证据,关键要要看录音的内容、证明目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录音可以当法庭上的证据吗
可以。
离婚录音可以当法庭上的证据的,原告提出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录音属于视听证据的一种,只要录音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可靠,就可以当证据。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双方当事人。
一、离婚录音可以当法庭上的证据吗?
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录音作为离婚证据使用需要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是真实的。
2、录音证据的合法性。
3、对方认可该录音资料,或虽提出反驳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反驳理由不成立的。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证明离婚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遗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2、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4)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据。
3、争取扶子女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
(2)或提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意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4、共同财产证据清单
(1)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资证明。
(2)存款证明: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户。
(3)债务证明:借据、相关的证据佐证。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离婚,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多种,录音属于视听证据。原告提供的录音内容真实、来源途径合法,法院可以采纳为证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对双方提供证据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