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标的是什么
合同的标的指什么通俗说法
合同的标的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介绍
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我国,合同标的主要包括了物、行为与智力成果。
2、合同标的举例
比如说,在买卖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买受人希望取得的那个物品;在劳动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行为;在专利授权使用合同中,合同标的就是专利使用权。
合同中的“标的”条款必须规定得准确、清晰、详实,否则将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标的”条款的缺失导致合同不生效。
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如果没有标的,就没有客体,合同关系也应不复存在。
实践中涉及货物等有形物时,合同标的条款缺失的情况极为少见,但合同标的是某种权利、行为,且通过文字描述有一定困难时,就可能产生缺失合同标的条款的情况。
2、合同标的约定不明引发合同纠纷。
合同标的约定不明是合同标的条款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法律风险。因为双方对合同标的描述的不准确,不具有唯一性,导致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的情况较为常见。
3、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因合同标的违法致使合同无效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如禁止流通物买卖合同、企业间的借款合同、挂靠协议、无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4、当事人交易的实际标的与合同约定标的不一致导致一方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主张。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有时为实现特定的经营目的,并不一定采用最直接的交易形式。
在合同中就不仅仅需要考虑对股权的描述,同时需要将该项资产作为核心内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若该资产出现一些与预想不符的情况时,购买人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股权购买合同。
合同的标的指什么
法律主观:
标的是 合同当事人 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关系无法建立。 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的标的也多种多样: 1.有形财产。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依不同的分类有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种类物与特定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与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3.劳务。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运输行为,保管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接受委托进行代理、居间、行纪行为等。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承揽合同中由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 建设工程 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等。 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清楚明白、准确无误,对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都要约定得细致、准确、清楚,防止差错。特别是对于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更要尽可能地描述准确、明白。订立合同中还应当注意各种语言、方言以及习惯称谓的差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标的
法律分析: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履行标的是什么
法律主观:
合同履行标的一般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若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合同有不同的合同履行标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标的指的是什么
"合同标的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客体,即合同的对象。具体而言,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有效的合同必须存在合同标的,且这种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什么是合同标的
所谓标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是指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人们通常情况下所称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物。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必备条款,没有标的的合同不能成立。
当事人对标的和标的物的约定,应当尽可能地具体、清楚、准确,如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等都要约定得明确、清楚,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差错,产生歧义。合同的标的可以分为四种:一是有形财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房产、汽车等;二是无形财产,即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三是劳务,即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行为等;四是工作成果,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596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合同履行标准是什么?
合同的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包括交付实物、支付货币、提供劳务等。合同的履行标的根据合同性质由当事人约定,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的标的包括哪四个
法律分析: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的履行,本质上是将合同完全履行。只有双方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合同债权才能实现,民法典的法律关系才能消灭。因此,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标准,合同约定的义务只履行了一部分,即没有完全履行,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完全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