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公司的采购拿回扣算犯法吗
向私企采购贿赂犯法
法律主观:
有关贿赂犯罪刑法规定如下:〔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公司采购吃回扣犯法吗
【法律分析】
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私企公司的采购拿回扣,要具体看待发生的情形,如果该回扣公司是作为个人的工资看待的,那么,就不能算得上违法,如果是作为其私人性质的获益行为,超过一定得数额就属于违法行为。拿回扣算犯法。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 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采购吃回扣犯法吗
【法律分析】
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私企公司的采购拿回扣,要具体看待发生的情形,如果该回扣公司是作为个人的工资看待的,那么,就不能算得上违法,如果是作为其私人性质的获益行为,超过一定得数额就属于违法行为。拿回扣算犯法。回扣行为只是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商业贿赂行为和回扣行为混为一谈,商业贿赂行为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 将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人企业拿回扣犯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你这个回扣没有计入正规财务账,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示,就是犯法的;相反,计入了是合法的,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二款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在私人公司上班收回扣算不算违法,能追究吗
“犯法”不准确,只要是工作人员,无论国企私企,吃回扣首先一定构成违法,其次有可能构成犯罪。
“在公司上班”就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受贿行为的适格主体,因为是私企,所以相对于国企较为宽松,涉案数额达到六万元的才按犯罪处理,进行追究。
法律分析
首先,要看“回扣”产生于哪两个主体之间,一般情况下,如果收受回扣的一方是普通公民的,则只构成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反,不构成犯罪。
但如果收受回扣的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则除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还可能构成对“行贿受贿”系列犯罪的违反——具体来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数额三万以上,而如果是私企、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数额六万以上就可以达到立案标准。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来看,1981年国务院《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就禁止各种名义的回扣,因此公民一定要认识到回扣行为的违法性质。
无论是私企还是公企,无论是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回扣”还是没有约定,从民事角度,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法院不保护由于回扣约定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吃回扣”行为都是违法的,并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还会按犯罪处理(大部分情况下,公司都会进行刑事和解,可能导致员工免于实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私人企业采购时接受回扣是否违法?可以介绍一下潜规则吗?
满意答案热心问友2012-05-28是违法的.但至今没听到过采购因回扣被刑事处罚的案例.我说一件听来的事吧:一私企采购开奔驰上班,老板怀疑他吃回扣,叫了他来质询,采购坦然承认.但他表示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老板很生气,给开除了.后来老板对新聘采购加强监督,但原料成本不降反升,因为新聘采购无法找到好的进货渠道.老板只好重新请回原来的采购. 一些供应商为了留住客户,即使你并没给予他价格上的好处,他也会给你送钱送物.双方没有什么私下的协定,只是一种默契.另一种是双方事先谈好的按一定比例给回扣.有些是主动和你谈,有些是在你要求下,被动和你谈.当然也有你要不到回扣的,那就是和老板有关系的或老板指定的供应商.还有处在卖方市场的也不给你回扣.总之,从道义上说,你最好别.吃的话也别太贪,让老板,供应商都过得去方是长久之计
厂里采购拿回扣算犯法吗?
厂里采购拿回扣,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商业贿赂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以下七种: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五是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六是给予或收受回扣;
七是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