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举证期限(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最短多少天)
举证期限简易程序不少于7天
法律主观: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 第一.关于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19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 法院 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这条的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对简易程序不受该条的限制。《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 证人 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这就是说,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只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即可,不必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笔者经办过一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是15日,从12月12日开始计算,那么期满时间为12月26日。笔者在12月25日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而法院认为已经超过期限。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2条的规定,法院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二.关于举证期限。《证据规定》规定的举证期限有两种;一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的举证期限。这种期限由当时人协商,可以是30日,也可以少于30日,也可以超过30日;只是当时人协商一致后,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认可方生效。二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由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如果少于30日,是违法的,不生效。我有个朋友是法院的,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民事案件,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30日,他问我是否违法。我说违法,但是可以补救。补救的方法之一就是把双方当事人叫来,问他们是否认可这个期限,如果认可,写个协议就可以了。简易程序不适用上述的两种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做了补充说明,有新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 民事纠纷 ,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 开庭审理 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很多法院的法官只看“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认为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就是不得超过15日。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里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前提是什么呢? 笔者先对该条做解读。1.“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是没有协商举证期限,如果当事人在开庭的时候要求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2.“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即使说,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如果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那么法院应当准许。3.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那么就要确定举证期限,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特别说明,这里的不得超过15日是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不是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超过15日。4.简易程序中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简易程序规定》第22条该条最后,“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就是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没有协商,或者协商未果,那么举证期限就由法院来指定。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简易程序规定》没有做规定。笔者认为应当适用《证据规定》第33条的规定,即不得少于30日。因此,实践中很多法院在《举证通知书》上规定:“自接到本通知之次日起15日内提交相关证据。”这个规定是违法的。 第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过人民法院许可。”这个规定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不受该规定的限制。即当时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 综上,笔者认为,根据最高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当事人在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时间,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任何一天,不受举证期限届满前7天(申请调查取证)或者10天(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限制。对举证期限,在简易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协商的,不得超过15天;如果当事人没有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那么法院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简易程序的举证和答辩期限
法律主观:
简易程序答辩期限为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简易程序中可以当庭举证,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简易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双方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解决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未协商举证期限,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到庭的,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要求当庭举证的,应予准许;当事人当庭举证有困难的,举证的期限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简易程序举证期限
法律主观:
民事 诉讼 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没有明确规定举证时限。实践中各法院确定简易程序举证期限的做法不一样,有的统一规定为5日,有的为7日,有的为10日,有的根据答辩期规定为15日,还有的干脆定在法庭辩论终结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二条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诉讼简易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简易程序举证期限?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一般为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